一声闷响,一个家就变了样,你说吓不吓人?
河北沙河这事,最近在网上传得很凶。不聊对错,只把已经公布的事实捋一遍,你会发现很多地方跟想的不一样。
主角是个1977年出生的男人,大家都叫化名老张。按2024年出事算,他四十七八岁,离五十就差一截。他在当地一家企业上班,从最底层的工人干起,后来当班长、工段长,每月平均工钱约九千一百四十二块三毛三。
家里有老婆孩子,按公开材料,后期打官司由母亲当法定代理人、前些材料出现过配偶刘某接收解除通知,具体家庭日子咋过,外面不全知道。
转折在2024年1月22日晚上。老张下班没回家,和同单位一个女同事有了不正当关系。完事之后他突然脑部出血,还出现了脑疝。送医院做开颅,后来被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成了植物人状态。一个干活的人,瞬间变成卧床要靠人喂饭翻身,这落差谁受得住。
早在2023年3月28日,公司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员工基本守则和奖惩制度》。里面写得很直白:和异性同事发生不正当关系,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还不给补偿。
关键一条,老张本人那天是职工代表,坐那儿开会表决的,制度内容他提前就知道,不是出了事才现编。
为啥要等一个多月才动他?2024年1月22日出事,3月9日公司才拟定解除,先给工会发通知,工会没意见;3月12日做《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当天下午送达到家属手里。这一步一步留了时间,不是当天拍脑袋。
家属不服气,人躺床上不会说话,家里缺了收入,后面护理是个无底洞。他们先去仲裁。2026年1月4日仲裁委出了结果:公司付2024年1月23日到3月12日这段的病假工钱九千七百六十四块九毛八,其它请求全驳。
家属又去沙河法院起诉,要的数目不小:解除赔钱十九万一千多,加疾病救济、医疗补助、补社保,总计三十八万三千多。法院一审重新算了病假工钱,给到一万一千一百五十九块九毛八,其余还是驳回。社保那部分说不属于民事劳动争议直接处理范围,没在案子里办。
要三十八万,判一万多,差这么多,单位是不是太狠?可反过来想,公司制度一年前就过会,本人举手同意,出事又有医院诊断,走工会、走通知、走送达,流程全留痕。家属难归难,按已公布的这些材料,很难再让公司掏更多。
给普通上班族提个醒,单位制度别当废纸,职代会别当凑人数。你在上面签个名、举个手,后面真出问题,那就是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身体这块更没啥可赌的,四十多五十岁,熬夜、喝酒、情绪激动都可能出事,跟谁相处不端正,风险还会叠加。老张现在不会说话不会动,家里老小怎么过,外人只能叹气。
你觉得单位按年前定好的制度办,算讲规矩还是太不近人情?要是你坐在职代会那把椅子上,看到“和同事不正当关系就开除不补偿”这一条,会当场提修改吗?把想法打在评论区,点个赞让更多工友看见,少踩坑比啥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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