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通电话,她再也拨不出去了

文 / 北京陈炜律师

你大概也在网上刷到过那个词——"退衣姐"。

121件衣服,一次性退单,骗退款两万多。评论区一片哗然,有人说"这姐们太狠了",有人骂"刑拘都算轻的"。

但我今天想说的,不是她有多聪明,而是这件事背后藏着一个绝大多数人都没意识到的法律陷阱——一个你、我、身边任何一个爱网购的人,都有可能一脚踩进去的陷阱。

而且一旦踩进去,就不是"退个货"那么简单了。是刑事案底。是牢狱之灾。是一生洗不掉的标记。

往下看,你会倒吸一口凉气。

一、"我只是退了个货"——这句话,看守所里听过太多次了

先还原一下官方已核实的事实,我们不说自媒体那些添油加醋的版本。

28岁的史某,北京一名化妆师,收入不低,生活体面,健身房年卡那种级别。但她干了一件极其"精明"的事——

她网购从来不填真实住址。

专填附近空置房屋或无人住的地址。 快递员按流程放门口、拍照走人。她再叫闪送小哥把包裹搬走,回家拆开、挑走喜欢的、把旧衣服塞回去,配好重量,闪送送回原位。然后一脸无辜地告诉商家:我在外地出差,没见过这个包裹,帮我把货退了吧。

一次两次得手之后,她把这做成了流水线作业。新账号、换店铺、衣服、厨具、床品轮着来。

直到这次——贪了。

一口气在三家店下了121件衣服,总计两万三千多。退货包裹到了商家手里,拆开来一看:里面全是旧衣服,款式对不上,吊牌都不是一家的。

商家炸了,找快递员赔。快递员一想这口锅背不起啊,直接跑去朝阳分局东坝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一调监控,整件事像一部低成本的谍战片——深夜跑腿搬运、凌晨归位、假地址做掩护,链条清清楚楚。顺藤摸瓜到健身房找到她时,史某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继续演。

先装傻:"我账号被盗了吧?"再倒打一耙:"你们凭什么随便找我?"最后手铐拿出来时——据执法记录仪和多方信源,她当场撂话:"我要打电话找关系。"

那通电话,没有人接。

因为她要找的"关系",在法律事实上面前,不存在。

目前史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在其住所查获大量全新未拆封的品牌服饰、成堆叠放整齐的旧衣物、跑腿交易记录和密密麻麻的退货申请截图。从2022年至今的累计涉案金额,仍在进一步追查认定中,但仅凭已固定的证据,刑事门槛早就迈过去了。

二、关键问题来了——"退个货"怎么会变成"诈骗罪"?

这是我这两天被问得最多的一句话。

"陈律师,她不就是钻了七天无理由的空子吗?最多算不讲武德,怎么就刑事犯罪了?"

好,我们掰开了说。

"七天无理由退货"保护的是什么?保护的是——你把原商品完好地退回来,商家把钱退给你。 这是对等的交易补救机制,前提是诚实信用。

但史某做的,根本不是退货。

她做的事情在刑法上的名字叫——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

翻译成人话就是:

你嘴上说"退的是你的衣服",实际上你退的是别人的旧衣服;你嘴上说"我没收到货",实际上你不但收到了,还挑走了最好的;你用假地址切断签收链路,再用跑腿制造"包裹一直没动过"的假象——每一个环节都是在说谎。

《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北京的立案门槛是5000元。她这一次就超了2万。更何况警方已经查明她是长期、反复、多账号、有计划地操作,按照司法解释,多次诈骗的数额累计计算,还可能被认定为"主观恶性较深"的从重情节。

这不是"薅羊毛"。薅羊毛是平台规则内的灰色博弈。这是赤裸裸的刑事诈骗。

顺便说一句——很多人以为"金额不大就没事"。错。很多地方的判例显示,即便单次只有几千块,但只要证明你有预谋、有模式、有反复作案,照样够得上刑事责任。 深圳福田那个"平板调包案",累计才五千多,两名被告一个拘役六个月、一个拘役五个月,都留下了刑事记录。珠海那个"积木买真退假"案,15万涉案,判了三年(缓期执行),案底照样焊死在档案里。

你省下的那几千块衣服钱,换的是你孩子以后政审表上那一栏永远填不了"无"字。这笔账,你自己算。

三、史某的案子不是孤例——它是一类正在爆发的"新形态犯罪"

这才是我今天最想提醒大家的部分。

"调包退货型诈骗",正在成为电商平台时代最高频、最容易让人误判的犯罪类型之一。 而且作案者绝大多数不是什么职业罪犯——就是普通人,收入不差,就是贪念加侥幸心理搭在一起,一步一步滑进去的。

我梳理了近期已进入司法程序的同类案件,你会发现一个可怕的共性规律:

类型一:买真退假型(史某就属于这一类)

- 上海宝山:男子买正版CPU芯片,退仿冒芯片,退款后转卖正品获利——判了

- 上海普陀:刘某在二手平台买瑕疵鞋,在主平台买同款新鞋,旧鞋退回去、新鞋转卖,累计骗8万余——有期徒刑二年

- 黄浦区:女子心情不好就买配件正品、退廉价仿品,5个月30多件——判了六个月

类型二:制造假损型

- 郑州惠济:李某把仿品摔碎,伪造开箱破损照骗退款,9万余元——判三缓三

- 普陀另一案:两人利用"售后无忧"漏洞虚假交易,三个月骗44万——分别判二年十个月和二年六个月

类型三:"买多退少 / 穿完再退"的软性滥用

- 江西金溪:吴某某恶意退货21次,调换商品退回非当次物品——虽然金额小到只判了民事赔偿2893元,但商家已经锁定黑名单,平台永久封号,征信联动记录在途

你看出来共性了吗?

第一,门槛极低。 不需要技术,不需要团伙,一个人一部手机就能干。

第二,伪装极深。 表面上看全是"正常消费者在行使退货权"。

第三,平台宽容度曾经很高。 极速退款、免验货、先退款再核实——这些本来是给好人走的绿色通道,被坏人当成高速公路。

第四,侥幸心理是最大推手。 几乎每一个被抓的人都说同一句话:"我以为金额不大、次数多他们不会查。"

但现在的风向已经彻底变了。

从检察系统到公安机关,再到各大平台的风控升级,"恶意退款"已经从"商家自认倒霉的运营成本"正式升级为"公安机关主动追查的刑事案件"。平台之间信息壁垒正在打通,快递物流链路全留痕,跑腿记录、IP轨迹、设备指纹——你觉得你用了27个账号?技术在后台看到的不是27个人,是同一个行为指纹。

四、说句得罪人的话:下一个被带走的人,可能就坐在你旁边

我不是危言耸听。

我执业这些年,见过太多案子,当事人的开场白永远是——"陈律师我当时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有人觉得"商家赚那么多,我退个旧的回去算是交智商税"。

有人觉得"反正平台先退款了,他们自己不验货怪谁"。

有人觉得"我就试穿拍个照,吊牌没剪,明天就退"。

听着:主观上一旦能被证明你从一开始就不打算保留商品、不打算履行付款义务,而是用欺骗手段实现"货财两得"——你就已经在诈骗的框里了。 不在于你理由编得多圆,不在于你吊牌留没留,不在于你金额凑没凑够"大案"的标准。

法律的刻度,比你想象的灵敏得多。

五、写在最后——留一个问题给你们

史某的案子,目前还在侦查阶段,最终的累计金额认定和量刑走向,取决于警方能从那27个账号、千家店铺的交叉数据里挖出多少。

但有一个问题,我觉得比"她判几年"更值得所有人想一想——

当"七天无理由"被少数人糟蹋成犯罪工具之后,剩下的十几亿诚实消费者,要不要为此买单?

已经有商家在悄悄改规则了:退款周期拉长、退货强制录像开箱、部分类目取消极速退款、高退货率买家被限流限购。你我的正常购物体验,正在被这些"聪明人"一点点啃掉。

所以今天这条文,我不求点赞转发,但我真心建议你把它发给那个你身边最爱说"网购嘛,能退就能薅"的朋友。

不是吓他。

是救他。

我是北京陈炜律师,专注刑事辩护与经济犯罪案件。如果你或身边的人遇到了电商纠纷、退款争议被平台或商家威胁报警,不确定自己的操作有没有踩线——别猜,别扛,评论区留个言或私信,我先帮你判断到底是在民事纠纷里还是在悬崖边上。 有些话,当面说比在看守所会见室说,管用一万倍。

(本文基于北京朝阳警方通报、北京日报、澎湃新闻等公开信源梳理分析,人物姓名依官方通报披露;法律分析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构成对个案的最终定性,具体以司法机关最终认定的事实和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