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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观察 · 2026年9月19日

上海给"难产"的业委会找了个"接生婆":业主大会以后能线上投票了

业委会组建难、换届难、运行没人盯着——这次上海修法,把几块最硬的骨头一起啃了。

9月18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修改。条文不少,但普通业主最该关心的,其实就两条。

第一条,业主大会会议,以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方式开了。

别小看这行字。多少小区的业委会选举、维修资金使用、物业选聘,最后都卡在一个"投票"上。年轻人上班没空回小区投票,老年人不会用电子设备,议事规则复杂得像天书,结果就是凑不够人数、动不了议、办不成事。电子投票系统其实上海早就在建,这次是正式写进了法规,等于给"投票难"发了张通行证。

第二条,新增了"物业治理委员会"制度。

这个制度专治一种尴尬:小区符合条件,但在规定时间内死活选不出首届业委会;或者老业委会到期了,换届改选迟迟搞不定。过去遇到这种真空期,小区就像没了主心骨,物业想干啥干啥,业主想管没抓手。

新规定说,这种情况由乡镇及时组建物业治理委员会顶上,任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等业委会依法成立就自动解散。说白了,就是给"难产"的业委会安排一个临时"接生婆",别让小区在没人管的空窗期里裸奔。

除此之外,这次修改还顺手补了几处长期被人诟病的漏洞:乡镇要及时组建筹备组、换届改选小组;业主大会可以选业委会候补委员,防止有人中途撂挑子就瘫痪;居委会、村委会还能派社区工作者给业委会当"专业外援",帮着把事办规范。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也提到,针对物业服务薄弱的小区,接下来要重点推"底部抬升",从根上解决一批长期困扰基层的物业治理难题。

站在业主角度看,这次修法最大的意义,不是多了几个名词,而是把"业主自治"从一句口号,往可操作的方向推了一步。业委会为什么总难产?因为组建成本高、没人牵头、流程复杂、还容易得罪人。现在把线上投票和临时治理主体都安排上了,至少给了业主一个把事办成的工具。

工具给了,能不能用得好,还是看人。业主大会懒得开、候补委员不选、社区外援当摆设,法规再漂亮也是纸上谈兵。上海这步棋下得稳,但真正让业主当家做主,靠的不是一纸规定,是每个人愿意为自己住的小区,多投那一票、多管那件事。

本文据解放日报、新浪财经等公开报道梳理,相关法规条款以《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正式修改文本为准。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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