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咸鱼呀~

是的,我跑路了。

不是世界那么大,我要想去看看的跑路,也不是找好了下家的跑路。而是最窝囊、最憋屈、最不体面的那种——实在是干不下去了,走人。

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从我入职那个月开始,公司就没有正常发过工资。

其实,我并没有那么想离职。说实话,在长沙这个地方,我现在这个年龄,想找份合适的工作并不容易。

一个半路出家的人事,好不容易有个公司录用我,工资虽然不高,但够活。

现在七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一直躺在公司的账上,今天是几号,我也不算着日子了,我再怎么算也算不来钱。

我从一开始是真的想好好干的,干到公司不需要我的那天。中间也是纠结了很多次,打算熬一熬,至少熬到年底的,但是,实在是熬不住了。

上次写了在长沙,工资就是一个巨大的3500,有读者怀疑过我的工作,说HR哪有这么通人性的。

我回复他:话难听了哈,我首先是个人,然后才是人事这个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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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招聘这项工作吧。

一个公司如果它是准时发工资的,哪怕薪资一般,招人也只是难和更难的区别。但是,公司不按时发工资,招人这件事,就是项艰巨的工作。

当下这个大环境,求职者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公司薪资发放准时吗?

每次面对这个问题,我的回复都是支支吾吾:嗯......正常是在15号左右发。

求职者继续问:那不正常呢?

我就词穷了,说不出话。

入职率低得可怜,离职率又高得离谱。

招进来的人,做满一个月的都算是老员工了,好多人做了三天就走了的,为啥?就是听到老员工吐槽拖欠工资的事,不来了。

回头再看,我的KPI好像没有一个月是达标的。

再说因为拖欠工资被投诉的事,公司被人社局约谈两次了,都是我去的。

我卑微的像个孙子,这不是形容词,是事实。明明错的不是我,但是,我在替别人认错。

说的最多的理由就是:大环境不好,公司确实资金周转困难,大客户都拖欠了半年的服务费用了。老板很重视这件事,正在积极协调。公司会尽快解决工资问题。

每次去之前,老板也是一再交待我,态度要好,理由要到位,不能让局面升级。换句话说,就是不要让人社局罚公司。

话说,真要是罚了,估计这锅也会甩到我身上,原因就是:你是怎么跟人社局沟通的?

每次回来,我都如实反馈给老板,老板应承得很痛快:下个月会准时发工资的。

然后呢,然后到了下个月,工资还是拖欠,员工继续投诉。人社局见没有整改,继续找人,还是我。

我就这样被反复按在地上摩擦。挨骂的是我,焦虑的是我,失眠的也是我。

扛不住。真的扛不住。

所以我跑路了。

跑路有点夸张,我是正常提的离职,是等公司招到人后,我按流程交接好工作才离职。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离职时,公司还欠着我两个月工资呢,我也没指望离职时公司会结清,但我还是走了。

写到最后:

我知道拖欠工资可以仲裁,仲裁不收费,湖南的仲裁法定办结时限是四十五天,最长不超过六十天。

我还知道,如果是以拖欠工资为由被迫离职,理论上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要“事先告知公司解除事由”,要留证据,要证明你走是因为欠薪,不是因为你找到了更好的工作。

这些我都知道,因为我是干人事的。可我不想折腾了,太累了。

感谢读完,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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