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法治建设,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普通公民要守法,遵守法律规定,不触碰法律红线。但北京大学原常务副校长吴志攀,早年在北大光华新年论坛上,提出了一个很值得深思的观点:在我国,社会责任最主要的承担者是政府。想要十几亿人民自觉守法,前提就是政府带头遵法、守法、依法行政。只有政府真正做到信法、守法、护法,全社会的信任才能建立,人心安定团结,大家才能凝聚力量,一起朝着民族复兴的目标稳步前进。
很多普通人对法治的理解,还停留在“法律用来约束老百姓”这个层面。但法治的完整内涵,从来不是只约束普通民众。法治的核心要义,是任何主体都要在法律框架内办事,权力运行同样要受到法律约束。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手握行政权力,一举一动都会影响千家万户,它的守法行为,会给整个社会树立风向标。
一、这场论坛的核心观点:政府是社会责任首要承担者
这场论坛的主题是社会责任,当年众多专家学者齐聚一堂,探讨不同主体该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不少人讨论企业的社会责任,讨论公民个人的责任,吴志攀教授把视角放在政府层面,提出了不一样的思考。
他认为,我们国家国土辽阔、人口规模巨大,社会发展变化速度快。想要维持社会稳定有序,政府必然要承担最主要的社会责任。政府的社会责任,不只是建设社保体系、修路建桥、保障民生这些看得见的实事,更核心的一点,就是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简单大白话来讲,就是政府部门、公职人员做任何工作,都要有法律依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出台管理措施、开展行政执法、处理群众诉求,全部不能脱离法律框架。政府说话要算数,保持诚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让纳税人、普通老百姓能够信任政府。
他在发言中谈到,只有政府本身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企业才能拥有稳定的市场环境,普通民众心里才有稳定预期。当大家相信规则会被公平执行,社会信任才会慢慢建立,人心安稳,全社会才能凝聚合力,克服发展路上遇到的各类挑战,最终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
这段话不是空洞的理论,背后是一套很朴素的逻辑。法律能不能落地,不只看法条写得多么完善,更要看权力能不能率先尊重法律。如果执法者本身不遵守规则,普通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就会大打折扣;反过来,公职人员事事依法办事,群众自然愿意主动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二、法治的底层逻辑:上行下效,政府守法是全社会守法的标杆
我们经常听到一句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平等,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任何普通公民,违法之后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同样要受法律约束,不能有法外特权。
公职人员,本身就是法律的执行者。执法人员在开展检查、处罚、调解纠纷的时候,他们处理事情的方式,就是老百姓最直观感受法律的窗口。一件事,公职人员依法处理,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当事人和周围群众就会认可法律;如果办事脱离法定程序,随意处置,就会让人对法治产生怀疑。
这就是“上行下效”在法治领域的体现。公职人员带头守法,就是最好的普法。不需要长篇大论宣讲法条,日常办事守规矩、讲程序,就是在向全社会传递一个信号:法律是所有人共同的行为准则,没有例外。
很多人会疑惑,普通公民守法和政府依法行政,二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简单来说,法律的权威来源于公信力。公信力不是靠强制处罚建立,而是靠长期、稳定、公正的执行积累出来的。政府带头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法律才有公信力,老百姓才愿意发自内心认同法律、自觉遵守法律。
现实生活里,我们能切身感受到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清单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政务公开,一系列制度落地,本质就是给行政权力划定边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依法行政落到日常工作当中。
三、区分不同主体的社会责任:政府、企业、个人各有分工
吴志攀教授在论坛中,并没有否定企业和普通公民的社会责任,而是厘清主次关系:政府是社会责任最主要承担者,企业、公民也要承担属于自身的责任。
政府承担主要社会责任,体现在多个方面。制定公平的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完善社会保障,保障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同时约束自身权力,坚持依法行政。政府搭建稳定、公平的制度环境,企业和个人才能安心生产经营、安稳生活。
企业的基础社会责任,就是守法经营。依法纳税,遵守劳动法规,不制假售假,不侵害消费者权益,在追求合理经营收益的同时兼顾社会公共利益。企业遵守法律,市场环境才会健康。
而普通公民的社会责任,就是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使自身权利,履行法定义务。遇到矛盾纠纷,优先选择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而不是采取过激手段。
三者不是互相割裂,而是相辅相成。政府定好规则并且带头遵守,企业依法经营,公民守法自律,整个社会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如果只单方面要求公民守法,而忽略对公权力的约束,法治建设就很难全面落地。
这里要避免一个理解误区。强调政府带头守法,不等于公职人员不能开展执法工作。行政执法本身,恰恰是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依法执法,本身就是政府守法的体现。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来行使,不能随意扩大权力范围,这才是依法行政的核心。
四、依法行政,给普通人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
很多人觉得,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这些词,离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很远。其实不是,法治政府建设,渗透在生活大大小小的事情里,直接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第一,遇到行政执法,程序更规范,保障群众申辩、陈述的权利。无论是市场检查、环境整治,还是行政处罚,都要求亮明身份、说明理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杜绝随意执法、简单粗暴执法。如果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第二,政策更有稳定性、可预期。政府依法行政、信守承诺,政策不会随意变动。不管是开办小店,还是日常生产经营,大家能够对未来形成稳定预期,敢投入、敢规划。政府诚信,就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
第三,群众维权渠道更加清晰。当个人权益因为行政行为受到侵害,有法定渠道去反映、申诉,而不是求助无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就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重要途径。
我们常说,忙有忙的意义,闲有闲的底气。这份安稳的底气,很大一部分就来自稳定的法治环境。当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规则统一、公平可预期,普通人努力打拼才有稳定的环境,生活才有安全感。
五、多年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步步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这些年,国家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改革举措,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搭建起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法律框架。
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也就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国落地。简单来说,执法要公开、过程留痕、重大处罚事前审核,减少随意执法的空间。
同时政务公开持续推进,很多政策文件、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在官方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可以直接查询,保障群众知情权。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简化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既是优化营商环境,也是依法行政的体现。
还有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内部监督。很多地方建立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化解矛盾,减少对立。这些改革,目标都是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持续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当然,法治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这是一项长期持续的系统性工程。在基层一线,还有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的空间。各级部门不断加强公职人员法治培训,提升公职人员法律素养,就是为了让每一名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职权法定的理念,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守法、依法办事。
公职人员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良好风气,整个社会的风气才会持续向好。如果手握公权力的人,敬畏法律、严守法律底线,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自然慢慢形成。
六、尊法守法,是所有人共同的责任
理解“政府带头守法”,不能走向另外一个极端,认为既然政府承担主要社会责任,普通公民就不用守法。法治社会,是双向奔赴。
一方面,行政机关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维护公平秩序,树立守法标杆;另一方面,每一个公民,也要自觉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权威。公民享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同时也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遇到纠纷,理性维权,不采用违法方式解决矛盾。
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不会保护违法的行为。不管是公职人员还是普通群众,任何人触犯法律,都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治建设,从来不是单方面的要求,而是全社会共同建设的事业。政府守好依法行政这一关,企业守法经营,公民自觉尊法守法,社会秩序才能持续稳定,大家才能在和谐稳定的环境里工作生活,凝心聚力,为国家长远发展努力奋斗。
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离不开规则,离不开法治。公职人员以身作则、带头守法,法律才有公信力;民众信任法律、自觉守法,社会才能安定团结。一代代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我们才能稳步向着民族复兴的目标不断前进。
结尾互动
你怎么看待依法行政对普通人生活带来的影响?你觉得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哪些方面还需要持续完善?欢迎在评论区交流探讨。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吴志攀教授公开论坛发言进行解读,仅作为法治科普,为个人学习交流观点,不代表官方立场。法治相关事项以现行法律条文及官方权威解读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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