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给同学起个外号,算不算欺凌?”“帮朋友转个账,怎么就成犯罪了?”
9月18日,榆阳法院干警走进榆林市第四中学,为七、八、九年级师生带来一堂以“学法明规守本心,争做守法好青年”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没有照本宣科,干警从几个“想当然”的问题切入,把初中生最容易踩的法律雷区,一个一个摆到了桌面上。
年龄小,事就小?——法律面前,没有“免罪金牌”
“我还没满18岁,能把我怎么样?”这是不少初中生心里的潜台词。干警直接挑明:年龄不是“免罪金牌”。结合真实案例,干警讲清了不同年龄段对应的法律责任——已满14周岁,某些严重行为就要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基本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行政违法记录、犯罪案底对参军、就业、升学的影响,更不是“长大就没事了”。“法律给你的保护,不是让你拿来当挡箭牌的。”
开玩笑还是欺凌?——界线不在“你觉得”,在法律
“我就推了他一下”“我就叫了个外号”——这些在部分学生眼里“不算事”的行为,干警逐一拆解:起侮辱性外号、故意孤立同学、在网络上散布谣言、多次推搡打闹……看似“小打小闹”,累积起来就是学生欺凌,就可能触犯法律。干警提醒:玩笑和伤害之间,隔着一条法律红线;你觉得“没事”,被欺负的人可能已经受伤很久了。
那些容易忽略的“校园安全雷区”
除了欺凌,干警还点出了几个日常容易被忽视的问题:网络交友不慎泄露个人信息、贪小便宜出借银行卡或电话卡(可能构成帮信罪)、一时冲动参与打架斗殴、在社交平台随意发布他人隐私……“很多事,做的时候觉得‘就这一次’,但法律不看次数,看后果。”
以法为镜,以德修身
讲座最后,干警送给同学们两句话:以法为镜,明辨是非界限;以德修身,筑牢思想防线。法律告诉你什么不能做,道德告诉你什么不该做。两者结合,才能行得稳、走得远。
这堂法治课,进一步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热情。不少学生课后表示,以前觉得法律离自己很远,现在才明白,很多“小事”背后都有法律在管。下一步,榆阳法院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养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供 稿 | 王成峰 周晶晶
编 辑 | 尤乙焱
责 编 | 张陌桐
初 审 | 宋沅霖
审 核 | 郭玉婷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