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云(02602.HK)在2026年中期报告披露了一桩董事受控主体违规减持事件。
58同城创始人、万物云非执行董事姚劲波所控制的“58系”持股主体,在2026年6月至7月分两轮清仓万物云H股,累计套现约2.09亿港元,但两轮交易均未按规定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7月减持更直接落入中期业绩禁售期,构成双重违规。
据万物云中期报告披露,首轮减持发生于2026年6月10日至6月29日。姚劲波所控制的Dream Landing Holdings Limited通过场内交易出售万物云合共674万股H股,成交价介于约16.03港元至20.70港元之间,姚劲波被视作拥有的持股权益由约1.01%降至约0.44%。
第二轮减持发生于7月20日至7月31日,Dream Landing再次通过场内交易出售合共5,108,934股H股,成交价介于约16.62港元至18.12港元之间。两轮合计出售约1,184.89万股H股,按粗略计算累计套现约2.09亿港元,约合1.78亿元人民币。减持完成后,姚劲波不再被视为于万物云任何H股中拥有权益,持股正式归零。
万物云在中期报告中明确指出,姚劲波时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受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3“董事证券交易守则”约束,而上述两轮减持均构成违规事件。
首轮违规:未履行事前书面通知义务。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第B.8段,董事在买卖所属上市公司证券前,须书面通知董事会主席或指定董事,并取得注明日期的确认书。
万物云披露,姚劲波在六月出售前未按该规定作出书面通知,构成违反第B.8段的违规事件。
次轮违规:同时触碰禁售期与通知义务两条红线。万物云2026年中期业绩对应的禁售期自2026年7月14日起至8月13日止,而姚劲波7月的减持行为落在该区间内,构成违反附录C3第A.3段(禁售期交易)及第B.8段(未事先通知)的双重违规。根据第A.3段规定,董事于公司财务业绩刊发当日及紧接中期业绩刊发日期前30日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任何证券。
值得注意的是,万物云同时在中期报告披露,姚劲波已就违规事件向公司作出报告,并确认该违规是58.com Inc.负责其外部投资(包括通过Dream Landing进行的投资)的管理团队的“无心之失”,并非其本人蓄意为之。姚劲波进一步确认,其本人并无参与亦不知悉上述管理团队进行该等出售的计划,且于进行该等出售时,并无掌握任何有关万物云的内幕消息。
在违规事件发生后,姚劲波方面表示已重新深入研习万物云有关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进行证券交易守则,并主动安排团队完成有关上市规则、监管合规及企业管治的培训课程,严格执行有关内部汇报审批机制,完善内部监控措施,以确保日后不会违反上市规则附录C3的规定,并将保持警惕,避免再次发生不合规情况。
此次清仓标志着姚劲波对万物云近九年投资的终结。追溯至2017年,彼时万物云还叫万科物业,姚劲波通过58系旗下Dream Landing出资3亿元认购万科物业5%股权。2021年底万物云上市前,58系先行转让部分老股,一次性套现约19.91亿元,持股比例随之下降。2022年3月,姚劲波获委任为万物云非执行董事,同年9月万物云登陆港交所主板,其持股进一步稀释。2024年4月,58系再度减持,持股降至约1%。
从3亿元初始投入算起,九年间姚劲波通过万物云累计套现超过25亿港元,整体收益可观。不过,此次清仓因合规瑕疵而留下争议——姚劲波虽已不再持有万物云任何股份,但其非执行董事身份并未随之终止,相关合规义务并不因持股归零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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