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家洗完澡,光着身子,门留了条缝通风 —— 你觉得安全吗?
长沙一位朱女士,就因为这个习惯,由此产生了很不痛苦的遭遇。
她下单退个快递,三分钟,快递员直接推门进来,掀开门帘,把她看了个精光。
今年8 月 17 号,长沙。朱女士一个人住,刚洗完澡,还没穿衣服,想起来有个快递要退,就在手机上下了个上门取件的单。
她选的是中国邮政。
因为快递员正好就在她那个小区送件,订单提交不到三分钟,人已经到门口了。
快递员没打电话,没敲门,看到门留了条缝,直接伸手推开。门后面挂了个半帘,他顺手一掀 —— 朱女士就光着身子站在里面,当场惊叫。
朱女士称,快递员退到门外后未立即离开,还在门口附近抽烟。朱女士事后曾隔着门质问快递员,对方否认看到什么。
再问:上门拿快递你不知道先打个电话吗?
朱女士报警、投诉平台,警方目前以无强行破门、无财产损失、无肢体冲突等理由,认定不满足治安处罚条件。
平台客服也只是口头说“会跟进”。
一个月过去,朱女士长期失眠、心理受创,表示如果不处理,就要起诉。
这件事之所以引发这么大的争议,其实核心在于三个法律层面的错位。
第一层,这不违法吗?
是的,警方认定不构成治安违法,从法律适用上其实是有依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对于偷窥、侵犯隐私的处罚,通常需要证明行为人有“主观故意”,比如故意偷拍、故意窥探。
而快递员可以辩解说:“我是来取件的,我以为门没锁就是允许进入”。
在缺乏直接证据证明他“故意偷窥”的情况下,警方确实很难直接进行治安处罚。
治安不处罚,不等于没有民事责任。朱女士如果起诉,主要法律依据可能是《民法典》隐私权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这里的核心判断标准是:朱女士在自己的住所内,是否有“合理的隐私期待”?
答案是肯定的。
虽然门留了一条缝,但她挂了半帘,这已经向外界传递了“屋内是私密空间”的信号。
快递员未打电话、未敲门、直接推门掀帘,这个行为本身就违反了上门服务的规范,也侵犯了朱女士的隐私权。
所以,朱女士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
再就是,平台有没有责任?
下单3分钟就上门,说明快递员可能就在附近,或者平台的派单机制极度压缩了服务流程。
根据2024年实施的新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快递员上门取件应当“提前联系用户,确认收件时间和地点”。
如果平台没有尽到对快递员的培训和管理义务,导致快递员违规操作,平台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听听您的看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