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非机动车(重点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启用电子抓拍设备,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备启用时间

自2026年9月28日起正式启用

二、抓拍地点

开发路与民福街路口

三、重点抓拍违法行为

1、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

2、逆向行驶;

3、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4、违法载人(超员);

5、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6、其他依法应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

敬请广大非机动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意识,积极配合交通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17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