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非机动车(重点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启用电子抓拍设备,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备启用时间
自2026年9月28日起正式启用
二、抓拍地点
开发路与民福街路口
三、重点抓拍违法行为
1、不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
2、逆向行驶;
3、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4、违法载人(超员);
5、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6、其他依法应予以处罚的违法行为。
敬请广大非机动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意识,积极配合交通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朔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17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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