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网)
转自:中国妇女网
日前,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摔倒老人家属对善意救助快递员李师傅的索赔请求,这不仅是一起个案的公正判决,更是一次对社会公共信念的有力确认。不过,除司法坚定支持外,如何降低见义勇为者自证清白的成本显得尤为重要。
该案并不复杂,但过程很曲折。快递员李师傅发现老人摔倒后,尽管老人表示“不需要送医”,他仍坚持拨打120并在现场全程看护。几个月后,他却突然被老人家属告上法庭,要求索赔92万元,甚至提出老人是受到李师傅驾车产生的气流惊吓后才摔倒的。如此主张,实际上把“救助行为”与“损害结果”强行绑定,试图用事后的结果,倒推出救助者应当承担责任。
这起案件真正触及的核心命题是,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行为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时,绝不能仅凭“人在现场”“参与救助”就推定侵权责任。否则,任何善意介入都可能被扭曲为“制造风险”,任何伸手相助都可能变成潜在的诉讼雷区。二审判决中“公民善举,不能作为推定侵权之依据”的表述,明确了一条基本边界。法律责任必须建立在真实清晰、可被证明的违法事实与因果关系之上,而不能建立在猜测、倒推和对善意的无端怀疑上。
这条边界必须守住。因为一旦“参与救助”本身成为推定过错的理由,社会成员就会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本能地选择回避。人们担心的未必是付出时间和精力,而是担心救人之后陷入漫长诉讼,担心无法证明自己清白,担心一时善意最终变成沉重负担。久而久之,公共生活中的互助意愿就会被诉讼风险一点点消耗。
近年来,关于 “扶不扶”“救不救” 的讨论之所以反复出现,根源就在于公众对不确定风险的担忧。一个个极端案例,曾让很多人在面对需要帮助的人时犹豫不前。要改变这种局面,不能只靠道德号召,也不能只要求普通人 “勇敢一点”,更需要通过清晰的法律规则、完善的证据机制和合理的责任边界,让善行获得稳定预期。近年来,各地已落地见义勇为免责、举证责任规则优化、好人专项保障机制,持续为善行兜底,但相关机制仍需进一步细化落地、降低普通人的施救维权成本,真正让善意无惧、善行无忧。
善行不该被辜负,是人们的朴素期待。愿这份判决传递的清晰公共信号能引发更广泛共识:危机时刻伸出的援手,不再成为需要反复权衡的风险选择;善意遭遇无理追责时,救助者能被守住应有的尊严与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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