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委批准,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对清水河县人大常委会原三级调研员荣国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荣国英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岗位调整方面为个人谋取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共财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结算款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荣国英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呼和浩特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呼和浩特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荣国英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

编辑:吴迪

审核:张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