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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容易把违法当“胆量”,把危险当“小事”。但交通事故,从不会因为“年龄小”就绕行。一次侥幸,可能是一生的终点;一次马虎,可能是一个家庭的破碎。

先来看一个案例。

近日在四川绵阳,12岁男孩乐乐(化名)无证驾驶摩托车行驶时,与一名横过道路的行人相撞。行人被撞翻在地受伤,乐乐也连人带车摔翻在地受伤。交警调查认定,乐乐无证驾驶且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负主要责任;行人横过道路未观察来往车辆且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负次要责任。

从结果来看,12岁的乐乐还算幸运,至少未遭受严重伤害。但这并不意味着,广大家长们就可以忽视、无视孩子的出行安全问题,就可以放松对孩子的监护监管。否则……

近日,海南交警公布了4起涉及未达法定年龄驾驶摩托车、骑行非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的案例,而令人心痛的是,4起事故中,未成年人都不幸死亡。

事故警示

事故警示

凌晨追尾

少年抢救无效死亡

2026年4月11日4时28分许

海南省海口市海榆中线某路段

⚠️ 曾某某(未成年人)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搭载刘某某,与一辆新能源小货车发生追尾碰撞。

事故造成曾某某经抢救无效死

经初步调查:曾某某存在驾驶二轮电动车违规载人、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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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警示

事故警示

未戴头盔摔车

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2026年4月10日

海南省昌江县七叉镇某路段

⚠️ 袁某(未成年人)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行经施工路段时,摔倒路边。

事故造成袁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袁某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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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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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信号灯通行

十字路口夺命

2026年5月4日21时47分

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某十字路口

⚠️ 谢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陈某某(未成年人)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陈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

经初步调查:陈某某存在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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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警示

事故警示

少年骑车翘头炫技

摔车后遭货车碰撞

2026年5月15日7时50分许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某路段

⚠️ 陈某某(未成年人)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搭载董某某,摔车后与陈某某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陈某某现场死

经初步调查:陈某某存在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操作不当(翘头)、违规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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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小事” 是违法 更是危险

守护未成年人

不只是交警的事 更是家庭、学校 社会的共同责任

  • 管好车钥匙。不要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更不要让孩子驾驶摩托车、机动车。

  • 戴好安全头盔。头盔不是戴给交警看的,是关键时刻保命的。

  • 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不翘头、不违规载人。

  • 远离车辆盲区。不在车头、车尾、车轮附近玩耍停留;驾驶人起步、倒车、转弯前要绕车观察。

  • 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带孩子出行,不让孩子离开视线;发现孩子违法骑行,必须及时制止。

  • 学校加强教育。把交通安全、法律意识、生命意识讲深讲透,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

  • 社会共同监督。不向未成年人违规提供车辆,发现未成年人违法骑行及时劝阻、举报。

每一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

背后都有一次被忽视的违法

一次被放过的危险

一次“应该没事”的侥幸

广大家长务必吸取教训

别让“早知道”成为最痛的后悔
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没有例外

投稿邮箱:gabjg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