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2人买3座,拒绝他人坐”的事件被推上热搜,而且引发了长久的全民讨论,期间也有记者采访12306客服,得到的答复也是含糊不清。同样在现场的视频中,列车乘务员的答复更是不专业捣糨糊。一人就是只有一座,不论花了多少钱用了几个身份证,也是只有一个座位是本人有权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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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事件回顾,两个女孩持有三张连坐的火车票,特们分别坐了两个位置,拿东西将中间的座位占了。中途上了一个大妈带着东西,站了很久之后感觉很累就想坐一会儿,被两个女孩子拒绝。最后列车员来了,发现两个女孩持有三张票。于是列车员核验车票后回应“座位是她们的,跟我说没用”。那么在记者采访下,最终权威的12306如何回应的呢?

“座位归属规则 :乘客购买的车票属于购票者范畴,他人使用需征求本人同意。另一位乘车人不上车的话,他也是给了钱的,在他同意的情况下,这也是属于你们的位置。这个位置给不给别人坐,是看你们的意愿”。德先生认为,12306的回复也是有重大的错误理解,他们将购票人与乘车人混淆在一起,两者的权利范畴完全不一样。

众所周知,在现行的铁路实名制要求下,以及12306规则中,一张身份证在火车的同一车次只能买一张,除了儿童票之外,所以3张票需要3个身份证,但是只有2个人上车,而且还要在检票口进行人脸验证确认乘车。那么就意味着第三张票上的乘车人绝对不是这两个小姑娘,不论是其父母帮忙买票,还是小姑娘找了一个身份证多买了一张票。第3张票上的乘车人是没有上车的,本人也不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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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2个女孩持有3张票,仅仅可以间接证明3个座位票是一起买的,也可能是她们是购票人。但是空置的这个座位上的乘车人是不在的,也没有进站检票,那么对于12306来说,到底应该去以谁出钱买票,作为座位的归属依据?而是应当以乘坐人作为座位的归属辨认依据。

铁路部门是不具备确认购票人的,但是也不能将购票人与乘坐人视为一体,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就是常常不一致的。虽然两个女孩能拿出第3张票,但是这张票的上的乘坐人是没有在车上的,那这个座位就属于无人乘坐的座位,这就是一个无主的空位。依照这个依据,大妈能不能乘坐空座呢?列车员的回答对不对的?12306的答复正不正确呢?

另外虽然事件的冲突是这位大妈与女孩子之间,但一切矛盾的出发点都是铁路部门的售票机制。如果大妈能买到有座票,还会这样吗?如果无座站票价钱更低一些,大妈还会要求座位吗?现在无座票与有座票价格一样,如果你作为大妈,看到空位能不想做吗?

同时,在铁路退票规则也规定,如果列车开了之后票是不能退的,但是有一个Bug,那就是可以在当天24小时内进行改签。如果第三张票的乘坐人,在火车开之前先改签再退票,即使付出了一定的退票费和改签费,那也是可以把80%余款拿走的,但是这个座位有可能基本上一直空置的,从理论上第3张票的部分款项是可以退回购买人手中的。

2个女孩能拿出票,最多证明她们市购票人而已,但是她们不是空座位的乘车人,为什么12306不从这一点来规范管理呢?从而时不时的引发争议,铁路部门还是需要持续优化系统,优化规则以及做好更专业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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