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A股绿色报告”项目监控到的数据显示,京华激光(SH603607)控股子公司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23.4万元。该处罚信息于2026年8月3日被相关监管机构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非营利机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定期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报告”,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文号为绍市环(越)罚〔2026〕1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当事人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绍兴生态产业园银山路以南实施了超标、超总量、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10-26的规定。
上期(总第250期)A股绿色报告显示,2026年8月15日至31日,18家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京华激光主要从事激光全息模压制品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