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9月进县化肥厂当计划内临时工,1989年9月转正合同制,月标准工资从63元涨到88元。 转正后每月扣5元退休养老基金,一直扣到1995年12月,1996年1月才建个人账户、月扣28元。 很多人以为临时工两年天然算工龄、合同制六年扣了钱必有过渡性,山东口径不完全这样。

县劳动局招录、同厂转合同制,人事档案可认连续工龄。 养老保险层面不自动算视同缴费,也不自动算实际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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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鲁劳社函〔2006〕121号补缴,这两年只留人事工龄,不进基础养老金年限,不进过渡性。 补缴按合同制首次缴费基数、单位与个人比例算本金并加利息,补后作为建账前实际缴费处理。

劳动法实施前计划内临时工转合同制,山东后续文件仍按121号走补缴路径;不补缴,转招前年限不作为计算养老金年限。

1989年9月至1995年12月共6年4个月,按国发〔1986〕77号属合同制退休养老基金个人缴费期。 此时无个人账户,钱进统筹,不等同未缴费。

这段不按视同缴费认定,按建账前实际缴费处理。 山东企业过渡性养老金按建立个人账户前缴费年限计算,公式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建账前缴费年限×1.3%。

能否把6年4个月纳入过渡性,看社保系统或原始台账能否证明当年实扣实缴。 招工审批表、工资表扣5元记录、单位退休基金上缴花名册、劳动局合同制名册任一链完整都可申补录。

部分山东地市对合同制建账前实际缴费进过渡性较谨慎,有的只认视同、不认已扣基金时段,办理时要求书面分段认定,不接口头答复。

先调档案:1987临时工招工审批、1989转合同制审批、工资定级表,缺劳动局公章要补证明。

再查89至95系统缴费:权益单无记录不等同没缴费,去参保地社保查纸质台账、企业劳资名册、银行托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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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问121号补缴窗口:各地收紧程度不同,以参保地养老科书面答复为准;87至89不补就放弃,89至95无台账就先补录再争过渡性。

月扣5元扣了六年、系统却显示零,到底算建账前实际缴费还是不算过渡性,这套老合同制账本该不该全省一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