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川川)党中央部署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省积极响应,认真部署实施,广泛发动群众、持续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成效。

经过五年常态化斗争,全省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与2020年相比,2025年刑事案件下降27.15%,治安案件下降52.15%,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3.09%,现行命案下降27.05%,群众安全感达98.57%。

随着犯罪形态迭代变化,黑恶犯罪由显性公开转向隐性蛰伏;犯罪手段由硬暴力转向滋扰纠缠、网络诋毁等软暴力;犯罪触角向信息网络、金融放贷、直播电商、养老服务等新业态延伸;线上线下犯罪交织,套路贷、网络水军滋事等涉网黑恶跨区域链条化作案增多,原有常态化治理模式难以实现精准打击。

基于此,此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范围既覆盖传统黑恶,也紧盯犯罪新动向。依法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黄赌毒合流、境内外黑恶勾连、操纵侵害未成年人的黑恶团伙;重点整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依法严厉打击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运用异地用警、提级管辖、专案攻坚手段推进办案,强化黑财清缴,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线索受理方面,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线索全流程处置。群众可通过全国12337线上举报平台,省内公安、信访及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渠道,各地新公布的热线、平台、邮箱地址反映涉黑涉恶问题。

办案环节,政法机关将依据刑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严把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关口。公安机关规范侦查取证,检法机关准确认定案件,办案过程依法保障涉案人员与律师执业合法权利,保障案件办理质量。

在深挖“保护伞”工作上,建立纪检监察与政法机关线索快速移送机制,对黑恶背后腐败、关系网发现即查,重点督办犯罪与腐败深度交织案件,检察机关发挥侦查职能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同步做好事前风险防范。

长效治理层面,出台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实施意见,推进源头治理。网络领域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斩断公民信息泄露、跑分洗钱等上下游犯罪链条,主管部门强化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监管,规范网贷业务。发挥监察、检察、司法建议书以及公安提示函作用,补齐行业监管漏洞。针对警情高发、群众举报集中的区县开展重点整治,遏制黑恶势力向农村渗透,巩固基层政权根基,护航全省高质量发展。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