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炮成植物人,索赔被驳回

一炮把自己打进医院,还倒打一耙起诉老东家要38.3万?这世上还真有这样的操作。

事情发生在2024年1月22日。张某40岁,有老婆有孩子,却总惦记着墙外的风景。单位里有位女同事,两人眉目传情许久,暗地里勾搭成奸,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那天晚上,他给妻子发去一条“今晚加班”的消息,转身便与女同事留在办公室里鬼混。谁能想到,乐极生悲这四个字竟应验得如此彻底。过程中他情绪过于激动,脑血管突然崩裂,人当场就不省人事了。

女同事吓得六神无主,慌忙拨打120。救护车呼啸而至,这桩见不得光的私情也在众目睽睽之下彻底曝光。命是抢回来了,开颅手术之后,张某却成了植物人,往后再也醒不过来了吗?没人知道。

公司反应迅速,2024年3月12日便依据规章制度解除了劳动关系。这一下,张家彻底乱了套。顶梁柱倒了,老母亲哭得死去活来,转念一想,竟把公司告上了法庭。

索赔清单列得清清楚楚:补缴11个月的病假社保,外加疾病救济费、医疗补助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林林总总凑足38.3万元。

公司的态度也很硬气:他又不是为公司卖命累垮的,是干了见不得人的事才落得这般田地,凭什么让我们掏钱?

法院的判决书给出了答案。原来这家公司的《员工基本守则和奖惩制度》早在2023年3月就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张某本人还作为职工代表参加了那次会议。白纸黑字写着,与同事发生不正当关系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自己举手赞成的规矩,如今翻脸不认账?

更关键的一点在于,劳动法虽保护患病职工,可这份保护的前提是劳动者没有严重违纪在先。张某的行为既踩了公司红线,也践踏了公序良俗。想拿病情当挡箭牌?门都没有。

至于工伤,更是无从谈起。下班时间、私人行为、与工作毫无关联,三要素一个都对不上。指望工伤赔偿,纯属白日做梦。

最终,法院只支持了一项诉求:张某病假期间的两个多月里,公司按月薪八成的标准,支付了11159.98元病假工资。其余请求,一概驳回。

这场官司打得值吗?38.3万的胃口,换来一万出头的病假工资,还把家丑闹得人尽皆知。

有人说,出轨一时爽,代价火葬场。也有人为公司叫好,认为规矩就是规矩,谁碰谁负责。还有人替公司捏把汗:员工犯错自然有法律管,有道德审,企业直接开除不给补偿,会不会权力太大了些?

依我看,这家人最大的问题在于心态——总觉得天塌下来就该有人接住,出事了总想找个冤大头垫背。弱者身份从来不是通行证,惨也不是理直气壮的理由。

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自己闯的祸,哭着也得自己扛。管不住下半身的人,往往守不住人生下半场。

成年人世界有条铁律:所有的放纵,都暗中标好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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