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配偶出轨的原配一定要看!这三个九成以上的人都会踩的法律大坑,很少有人直白提醒,踩中了很可能直接从受害者变成被告。

前阵子我认识一位38岁的大姐,发现老公出轨的时候气得浑身发抖。

她没找律师,也没跟懂行的人商量,直接拉着两个闺蜜冲到小三的公司,把俩人的露骨聊天记录打印了几十份到处发,还当众扇了小三好几个耳光。

她本来觉得自己占理,结果没几天就收到了法院传票。

小三起诉她侵犯隐私权和名誉权,最后法院判她必须在对方公司门口张贴道歉信,还赔了6000块精神损害抚慰金。

你说这亏不亏?

明明是自己老公犯了错,自己本来是妥妥的受害者,就为了出一口恶气,反倒先赔了钱。

现实里太多原配遇上这种事,第一反应都是怎么解气怎么来:把俩人的隐私到处曝光、带人围堵逼小三离开、找私家侦探查开房记录,这些做法全是给自己埋雷。

我结合民法典和真实的司法判例,今天把最容易踩的三个致命风险给大家说透,别等踩了坑才后悔。

第一个坑:随便曝光出轨相关的隐私,很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

别觉得对方出轨了,就什么权利都不受法律保护,人家的隐私权和名誉权照样受法律保障。

要是你把俩人的亲密照片、没打码的聊天记录往小区群、对方公司群里乱发,或者去人家办公地点、家门口拉着横幅辱骂围堵,这些全是实打实的侵权行为。

靠这种违法方式拿到的所谓证据,开庭的时候法院根本不会采信,直接排除,最后你该拿的赔偿拿不到,反倒要给对方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第二个坑:取证动作越界,你熬好几个通宵拍的东西,法院直接认定无效。

不少原配为了抓所谓的实锤,半夜带着人破门闯进酒店房间拍视频,甚至偷偷配钥匙闯进第三者家里装针孔摄像头,还有人花大价钱找所谓的调查机构买对方的开房记录。

我明明白白跟你说,这些东西全是废纸,半点儿法律效力都没有。

根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用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获取的证据,一律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你非法闯入别人住宅、在私密空间偷拍,搞不好还涉嫌刑事犯罪,没告到对方先把自己搭进去了。

第三个坑:光顾着跟第三者争执,把最核心的财产全给忘了,完全得不偿失。

我见过太多原配,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怎么对付小三身上,耗了好几个月天天去堵人,结果老公偷偷转给小三的几十万夫妻共同财产,半点儿转账痕迹都没留下来。

真遇上这种事,千万先别上头。

第一时间先把对方出轨后写的悔过书、所有给第三者的转账记录、家里的房产证银行卡这些共同财产凭证全部收好,这些才是你打官司能拿回来真金白银的关键依据。

要是第三者敢主动上门骚扰你,你直接留好录音录像报警,反过来告她侵权就行,千万别图一时痛快以暴制暴,最后吃大亏的只能是你自己。

真遇上这种糟心事,你觉得是先出气重要,还是先把属于自己的钱拿回来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