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罗永浩评价一家冰淇淋品牌的事情,再次引起争议。
他购买了一款名叫“野人先生”的Gelato,认为口感一般,甚至说“考虑到价格,难吃”。
有人认为,消费者花钱购买产品,当然有权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也有人认为,罗永浩并不是普通消费者。他拥有巨大的公众影响力,一句评价产生的影响,可能远超过普通人的消费反馈。
有读者就在读者群里问我:对于这两种观点,你怎么看?
其实,做媒体这么多年,我经常接触餐饮、酒店和各种消费品牌。同时,我也是一个普通消费者,会和家人出去吃饭,也会自己购买各种商品。
但是,我很少在公开平台直接说一家店“难吃”。
不是因为我没有遇到过不好吃的东西,而是因为我知道,当一个普通消费者和一个有传播能力的创作者说出同一句话,产生的影响可能完全不同。
我当然也有自己不喜欢的食物。
例如臭豆腐和螺蛳粉,我个人很难接受它们的气味。但我不会说:“臭豆腐很难吃。”或者:“螺蛳粉很难吃。”
我通常会说:“我不喜欢吃。”
因为对于喜欢它的人来说,那个味道正是它的特色。
所以,“我不喜欢吃”和“这个东西难吃”,其实是两回事。前者是在描述自己的感受,后者是在评价一个产品。
作为消费者,我也并不是从来不给差评。
事实上,我也会在大众点评留下对商家的负面评价。
不过,我的差评通常不是因为“这道菜不符合我的口味”。
毕竟口味本来就是很私人化的事情。
我真正会批评的,通常是商家的出品质量或者服务问题。例如宣传与实际严重不符、销售过程存在误导、服务态度恶劣,或者没有做好应该提供的服务。
这些已经不是个人喜好的问题,而是消费者权益问题。
不过,我在大众点评写差评,也并不是希望一家店因此倒闭,或者单纯希望让其他消费者避开它。
很多时候,我更希望商家能够看到消费者真实的反馈,知道自己的问题在哪里,然后进行改进。
对于大部分正常经营的商家来说,一次负面评价并不是目的,改善产品和服务才是更重要的。
不过,即使是这样的差评,我通常也只会发在大众点评,而不会轻易发到自己的公众号、微博、小红书或者视频账号。
原因很简单:不同平台,影响不同。
大众点评上的评价,本来就是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交流。但我的网站、公众号、视频账号等平台,本质上已经具有媒体传播属性。
同样一句“这家店体验不好”,放在大众点评,可能只是给后来消费者一个参考;放在一个拥有大量关注者的平台,则可能变成一次公共讨论。
对于一家餐厅来说,背后可能是老板、员工、供应商,甚至一个家庭的收入来源。
所以我会问自己:这一次消费体验的问题,是否严重到值得动用自己的传播能力和媒体资源?
如果只是一次几百元消费带来的不满意,我认为没有必要。
当然,这并不代表商家不应该被批评。
如果一家店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卫生问题、欺骗消费者,或者明显损害消费者权益,公开指出反而是一种责任。
我们过去也曾公开指出一些商家存在的问题,但通常不是因为一次消费体验不好,而是因为涉及消费者权益或者公共利益。
我认为,批评应该尽量针对事实,而不是把个人感受包装成客观结论。
“我不喜欢这道菜”和“这道菜做得不好”,“我觉得价格偏高”和“这家店坑人”,背后的含义并不一样。
做媒体这些年,我也见过两种极端。
有人把负面评价当作流量工具,认为越尖锐越容易获得关注;也有人因为商业关系,几乎从不发表负面意见。
这两种方式看似相反,但如果负面评价只是为了获取流量,而正面评价只是为了维护关系,其实都偏离了评价本来的意义。
真正有价值的评价,应该让消费者获得更真实的信息,也让商家知道自己需要改进的地方。
所以,重要的问题不是“到底要不要批评”,而是:这个批评是否有事实依据?这个问题是否值得公开讨论?自己的表达,是否与事情本身相匹配?
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罗永浩这次事件值得讨论。我认为,争议并不在于消费者有没有资格评价。消费者当然可以表达自己的体验。
但对于拥有巨大影响力的人来说,个人体验一旦公开传播,就可能成为很多人判断一家店、一个品牌的依据。
影响力不会让一个人的口味判断变得更加正确,但会让这句话产生更大的影响。
因此,拥有影响力的人,在表达个人体验时,需要注意:这是我的感受,还是一个会影响别人判断的公共评价?
我自己和两个小朋友也不时会买野人先生的雪糕。
我比较喜欢开心果口味,但两个小朋友却不喜欢;他们喜欢的口味,我反而经常觉得一般。如果只剩下开心果雪糕,他们宁愿不吃。
同一家店、同一款产品,在一家人之间都可能有完全不同的评价。
这其实正好说明,食品这种东西,很难有绝对答案。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很正常。
做媒体这些年,我越来越觉得,评价别人并不难,难的是知道自己的话有多大分量。
一个普通消费者的评价,更多是一种消费体验;而一个拥有传播能力的人的评价,往往会成为别人判断一家店、一个品牌的依据。
所以我不是不批评,只是希望自己的批评,尽量用在真正值得批评的地方。
羊记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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