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的儿子小张因涉嫌帮信罪被带走,家属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有人劝他找关系,有人让他等等看。老张犹豫了三天,终于请了律师。律师第一次会见回来告诉他:小张只是出租了银行卡,主观上并不知道对方用于诈骗,有争取不起诉的空间。三个月后,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提问一:人被拘留后,家属见不到人,律师进去到底能做什么?

律师会见是家属与在押人员之间唯一合法的沟通渠道。律师进去后主要做四件事:第一,核实嫌疑人被带走的原因、到案经过、是否存在自首或立功情节;第二,了解办案机关讯问了哪些问题、嫌疑人是如何回答的、笔录内容是否与其陈述一致;第三,告知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比如核对笔录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权;第四,转达家属的问候和生活事务,让嫌疑人在里面知道家里人在想办法,不至于心理崩溃。

提问二:律师会见会不会被监听?说的话安全吗?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办案机关不得派员在场。律师与嫌疑人的谈话内容受法律保护,不会被录音、录像或窃听。这也是为什么律师会见必须在看守所专门的会见室进行,而不能在办案单位或其他场所。如果办案机关违反规定派员在场或监听,律师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诉控告。

提问三:第一次会见最关键的是什么?为什么越早越好?

第一次会见最核心的是核实到案经过。很多案件的突破口就在这里:是主动投案还是被抓获?到案后第一时间是否如实供述?有没有揭发他人犯罪?这些情节直接关系到能否认定自首、立功,进而影响量刑甚至决定能否取保。刑事拘留后的37天被称为黄金救援期,律师越早介入,越有利于发现有利情节、第一时间申请取保候审、向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等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再请律师,很多机会就错过了。

刑事拘留后的每一天都很宝贵。家属切勿盲目找关系,那不仅浪费钱,还可能耽误最佳辩护时机。专业刑事律师会根据案情制定最有利的方案,时间就是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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