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微博上看到一条火烧火燎超级火爆的热搜,被震惊到了。
该热搜是说一女子自称被快递员看了自己的裸体,还说导致了长期失眠,最后还怪警方不立案调查处理。
按媒体的报道,当然这里要强调的是,媒体所谓的报道完全是女子单方面的自称,并不是媒体对涉事三方,女子、快递员和警方进行调查后的报道,即一面之辞。
在这一面之辞里,说的是湖南长沙,“女子洗澡后在手机上下单了上门取件退货服务。下单仅三分钟后,快递员未打电话通知便直接推门而入,还掀开了门上挂着的半帘,目睹了女子裸体,女子当场惊叫。事后女子称,自己的门当时留有一条缝且挂着半帘,快递员推门掀帘便看到了她。事件发生一个月以来,她先后报警并向相关部门投诉,但均未获得有效回应,快递员事后否认看到了什么,表示‘我怎么知道你没穿衣服呢’。此事给女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她表示自己长期失眠,邻居从门口经过都会惊觉,反复回想事发场景。警方认为该事件不构成治安违法条件,未采取处理措施。涉事快递客服表示会帮忙跟进处理。女子称如果快递公司不处理会直接起诉。”
万幸的是,媒体在报道一面之辞之时,总算还多多少少有一点媒体的最基本职业道德,放出了现场的监控视频。
可是,对于大多数网民来说,即使这种媒体基于一面之辞的报道,也从中看出了和女子自称、媒体基于一面之辞的报道所完全不同的事实真相。
第一个事实,女子在家脱光光。
第二个事实,女子是下单要求快递员上门取件。
第三个事实,女子还专门打开了门,即给快递员留了门,还在开着门的情况下光着身体洗澡。
第四个事实,女子的门外还有一层门帘。
第五个事实,快递员并没有推开门,只是去掀门帘并只掀了一点点并没有掀开。
第五个事实,女子在网上发布小作文指控被快递员“看光”。
第六事实,女子自称长期失眠,还指责警方不处理。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特别熟悉呢?
是的,那就是近期发生几起小仙女诬告事件中,非常相似的套路。无论是女子诬告电梯内遭到邻居男子性骚扰还是女子诬告并伤害4岁男童,都是这个套路。
如果你看不懂,那么我们就先搞清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女子在下单快递员上门取件时究竟是全裸还是还没脱光?
如果是全裸的话,那么下单要求快递员上门取件这三分钟时间里,为什么不穿上衣服?
如果当时穿着衣服,又为什么在下单要求快递员上门取件后偏偏脱光了?
无论是哪一种情形,都在表明女子就是故意裸着以等快递员上门。
第二个问题,是女子在下单后为什么会专门打开了门给快递员留了门?
一般来说,要求快递员上门取件并留门的,是为了方便快递员取件,并同时节省自己的时间。所以,基于这个约定俗成,快递员上门取件时推开门取走件就是默认同意快递员推开门,不是什么没有经过同意。
而且,你不留门而把自己的东西放在门外,就行了呀!
第三个问题,快递员来到并在门外喊她的时候,她为什么不回答?
正常情况下,女子都应当回应,并告诉快递员或者等待或者开门自取,而女子闭嘴不回应是几个意思?
第四个问题,快递员真的“看光”女子了吗?
这就是为什么韬哥说万幸媒体放出了现场的监控视频,因为监控视频显示的清清楚楚,快递员在收不到女子回应之后,也并没有什么推开门,而只是去掀门帘了,而且只掀开了一点点,根本就还没有到推门的动作。
而就在快递员刚去掀门帘的时候,女子就光着身子拉开门伸出头指控快递员“看光”她了。
怎么看,都是女子在给快递员下套。
因为快递员在没有推门而只是去掀门帘并只掀开一点点这种情况下,他就根本不可能所谓的“看光”女子,因为门还虚关呢。
这里最为反常的是,女子为何会光着身子在快递员刚去掀门帘的时候就大叫,又为何会光着身子伸出头来指控快递员“看光”她?
正常的,难道不是女子先去穿上衣服么?
所以,怎么看这就是女子在故意给快递员设的局、下的套。
所以,女子所谓的被快递员“看光”,纯属精心计划、自导自演的一次诬告陷害。
而这事后立即写小作文上网并自称长期失眠这个套路上,得到进一步的印证。
关于这个判断,不仅仅是韬哥,知名女性博主也是这么看的,直斥“这不特么主人的任务么......正常人谁会开着自己家门洗澡啊。”
而关于指责警方不处理,就更搞笑了。你在故意开着门光着身体洗澡的情况下要求快递员上门取件,别说压根儿就没有所谓的“看光”这个事儿了,就是有那也只能说是你故意的或者是意外,警方怎么处理?
难道是处理女子故意给快递员设局、下套吗?
这里,必须给处置这个所谓警情且没有和稀泥的派出所民警点个大大的赞!
到了这里了,事实大概也就清楚了,当然这只是韬哥基于媒体基于一面之辞的报道及现场监控视频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大概率是女子为了起号、为了流量而自导自演的一次诬告陷害事件。
而媒体,在不经过调查的情况下就发布新闻报道,也是为了流量,不顾吃相,不要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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