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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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发布《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拟明确新规:市民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时,禁止手机、平板等电子设备外放声音。若经司乘人员劝阻后仍拒不改正,将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说服教育,并处200元至1000元罚款。

此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官方微信公开征求意见稿,针对公共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划定明确管控红线,专项整治乘客电子设备外放噪音。

此外,《征求意见稿》分别对工业噪声、夜间连续施工噪声、机动车炸街扰民、商业经营噪声、公共场所活动噪声、室内装修噪声等多种噪声源作出管控要求,并明确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