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区一起普通的民间纠纷,最终演变为牵涉医疗文书、司法鉴定、办案流程的多重争议案件。市民李宝锋实名举报,称对方当事人曹某晴疑似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凭借相互矛盾的影像报告、存疑的诊疗记录伪造轻伤证据,恶意诬告陷害其家人。该案从事发取证、医疗诊断到司法鉴定、案件办理全程存在诸多疑点,证据链条残缺、办案流程不规范问题突出,当事人多方维权一年多,恳请司法机关全面核查案件全貌、还原事实真相。
据举报人李宝锋提供的案件材料,事件发生于2025年4月21日。事发前,曹某晴与李宝锋之子、在职民警李林海互不相识,却擅自闯入李林海住所并长时间滞留、拒不离开。李宝锋妻子贾永霞闻讯赶到现场,将曹某晴带回自家住所,期间双方发生口角争执,随后曹某晴率先抢夺贾永霞手机,双方进而爆发肢体冲突。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处置,曹某晴被120急救车辆送往静海区医院急诊救治。值得关注的是,并未参与现场冲突的民警李林海,遭到曹某晴指认参与殴打,这一指控直接导致案件全面升级。
事发当晚,曹某晴在静海区医院先后完成头颅、胸部、鼻骨、眼眶四项CT平扫检查;次日办理住院后,又陆续完成肩部、肋骨、头部核磁等四项影像检查,前后共计八项影像检查,该情况已被静海区卫健委调查报告予以确认。但核心疑点随之浮现:医院住院收费明细中,仅记录了六项影像检查的缴费项目,有两项检查无对应的缴费记录,其中关键的鼻骨CT冠扫项目,缺失252元对应收费条目。举报人据此质疑,该鼻骨CT冠扫并无实际诊疗缴费依据,属于虚假病历记载,对应的鼻部伤情诊断不具备合法、真实的医学基础。
涉事鼻骨CT报告的内容矛盾,是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该报告影像表现部分明确排除骨折伤情,但诊断印象部分却凭空出具骨折结论,报告核心内容自相矛盾、前后相悖。而这份存在明显医学漏洞的检查报告,先后被送至三家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伤情鉴定,流程结果乱象丛生。其中,天津迪安鉴定机构未出具任何书面鉴定意见,直接终止鉴定;天津天宏鉴定机构据此出具轻伤二级鉴定意见,但结论未对受伤关键部位作出明确限定,鉴定结论模糊不清;最终,北京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依据该问题报告,出具了鼻部轻伤二级的鉴定意见,成为本案定罪的核心依据。
举报人进一步提出重大取证疑点:曹某晴在静海区医院仅“做过”一次鼻骨CT,按诊疗规范仅能留存一份原始影像片子,但送往北京法大法庭鉴定所的送检材料中,却出现了三份不同日期的鼻骨影像资料,且部分影像片子样貌存疑,疑似并非曹某晴本人影像,送检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严重存疑。
曹某晴后续手术诊疗流程,同样违背常规医疗规范。卷宗资料显示,2025年4月25日,曹某晴入住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接受鼻骨复位手术,于5月1日出院。但家属核查全部诊疗记录后发现,此次手术无对应的术前、术后鼻骨影像资料,缺少开展鼻骨复位手术必需的医学依据,同时无完整、规范的手术记录。针对该问题,办案民警解释称,手术仅参考静海区医院既往旧影像片子,术后未进行拍片复查。家属对此不予认可,认为正规临床鼻骨复位手术,术前需拍片确认伤情、术后需拍片核验手术效果,留存双向影像资料是基本诊疗规范,本案诊疗流程明显违规。
案件双方伤情鉴定结果反差极大,进一步凸显鉴定不公争议。冲突另一方贾永霞经病历记录确诊为左手拇指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对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其伤情面积已达到轻微伤认定标准,但两家司法鉴定机构均出具不构成轻微伤的结论。贾永霞一方对曹某晴的轻伤二级鉴定结果坚决不服,依法向公安静海分局申请重新鉴定,却被官方直接驳回。
除医疗、鉴定漏洞外,本案办案取证程序亦存在明显瑕疵。办案民警调取涉事医院影像光盘时,未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无现场取证监督,医务人员刻好光盘后交到其手里。取证过程缺乏规范性、可追溯性;2025年9月送往北京法大法庭的鉴定影像材料,在医院官方系统中无正规调取备案记录,相关材料由医院直接移交办案机关,完全不符合刑事案件取证规范,无法排除材料被替换、篡改的可能,核心送检证据的真实性无法保障。
针对涉事医院的核查处置结果,同样存在争议。静海区卫健委就该事件开展信访核查,前后数次答复内容反复变动、自相矛盾,初期答复明确承认医院CT报告诊断印象存在错误,后续却改口推诿,将问题归结为影像表现描述错误。最终的处置结果仅对出具问题报告的医生及医院各作出警告、一万元罚款的处罚,对负有核心审核责任的审核医生未作出任何追责处理,举报人认为该处罚轻重失衡、避重就轻,未能正视医疗文书造假的核心问题。
持续一年半的纠纷与争议,已给涉事方家庭造成严重影响。贾永霞一方长期通过110报警平台、12389警务举报渠道、市长信箱等多种官方途径,持续反映案件办理中的程序漏洞与证据疑点,始终诉求对全案证据开展全面重新核查。无辜卷入事件的民警李林海,被所在单位列为重点帮扶对象,一家人长期承受舆论、工作、精神的多重压力。
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捏造犯罪事实、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且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医疗病历、影像报告是人身伤害刑事案件的核心客观定案证据,一旦病历记载失真、送检影像资料造假,整个案件的刑事认定基础将彻底动摇。医疗文书真实有效、司法鉴定客观公正、取证流程合法规范,是人身伤害类刑事案件办理不可逾越的司法底线,本案诸多疑点亟待司法机关逐一核查厘清,维护司法公正与当事人合法权益。(文章由李宝锋整理提供,李宝锋本人对以上内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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