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主笔 沈彬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湖北武汉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在患者死亡后,未经家属同意“转移遗体”。视频中,几名安保人员与家属发生肢体冲突,场面混乱。

9月20日下午,涉事医院发布情况通报:9月19日9时许,患者吴某因急性后循环脑梗死送至我院,虽经全力抢救仍于13时31分宣告临床死亡。院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进一步透露:家属将遗体滞留ICU达10小时,扰乱医院诊疗秩序,医院在公安配合下依规完成处置。

“遗体被滞留ICU长达10小时”这一关键信息披露后,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对家属方行为表达批评。至亲离世,家属悲痛万分、情绪激动,值得理解。如果家属对诊疗过程、救治结果存在疑问,质疑医院存在医疗过失、处置不当,想要追责维权、讨要说法,更是公民合法合理的诉求。但是,将逝者遗体长期滞留ICU绝非正当维权,明显逾越了法律的边界,存在“藉尸博弈”之嫌。

ICU是抢救危重患者、守护生命的核心阵地,是稀缺的公共医疗资源,承载着患者的生的希望。家属拒不移送遗体、长期占用诊疗核心区域,直接挤占了紧急救治通道,侵害了其他病患的生命健康权,破坏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同时这也是对逝者尊严的不尊重,违背基本人伦道德。

法学学者曾研究过“藉尸博弈”背后的“尸体危险的法外生成”问题:在中国传统丧葬伦理中“死者为大”,遗体承载着尊严,自带伦理压力;家属把遗体留在医院诊疗区域,等于把死亡悲剧转化为道德武器。医院、警方忌惮对死者不敬,这正是所谓“藉尸维权”能够制造压力的文化基础。

这样的博弈绕开了正规法治渠道,借助遗体的敏感性,靠制造“法外压力”倒逼妥协,容易催生“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位结果。长此以往,不仅会架空法定的医疗纠纷调解、司法鉴定、司法诉讼等正规救济路径,消解法治权威,更会不断助长非理性维权风气,撕裂医患信任,加剧医患对立。

我国法规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或者指定的场所,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逾期不处理的尸体,医疗机构在向卫健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后,可按照规定依法处理。

患者在医院死亡,即便双方存在纠纷,也不应当将遗体放置在ICU这样的核心诊疗场所,而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等指定地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作为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明确禁止以遗体为“博弈工具”,滞留医疗区域。在此次事件当中,医院联合警方对遗体作出妥善处置,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悲伤不等于正义,激动不代表合法,维权绝不能越界。家属维权不能利用遗体的敏感性制造道德压力,更不能挤占宝贵的医疗抢救资源,否则“有理也可能变成没理”。

公众对家属停尸ICU长达10个小时的行为表达批评,对警方的处置表示认可,说明全社会的理性意识、法治意识在提升。医疗纠纷的化解,不是比谁的情绪更激烈、谁的手段更极端。应敬畏逝者、敬畏法治,摒弃极端的维权思维,让医患纠纷回归法治轨道。

本期编辑 徐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