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反诉状》,此前公司起诉宋成等六名交易相关方的股权转让业绩承诺补偿纠纷案件中,六名本诉被告作为反诉原告向公司提起反诉,本次反诉涉案总金额约1.77亿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共25起,涉案总金额达65610.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2%,目前所有相关案件均处于法院审理阶段,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反诉源于2021年的一笔收购交易:当年华贸物流与宋成、杭州佳菁科技有限公司等六名“内部卖方”及其他相关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合计5.05亿元的总价款收购杭州佳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6300万股股份。协议约定内部卖方承诺佳成物流2021至2023年度经审计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800万元、6500万元和8200万元,若未达标需向华贸物流支付业绩补偿。后续因佳成物流2021、2022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华贸物流已向杭州中院提起本诉,要求上述内部卖方支付业绩补偿款,该本诉涉案金额约2.99亿元,目前处于一审审理阶段,定于2026年10月12日开庭。

六名反诉原告在反诉中主张,华贸物流未按协议及后续备忘录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尾款,已构成违约,要求公司向其支付拖欠的全部股权转让尾款及对应逾期利息,同时主张自身已完成业绩承诺,要求公司配合办理解除所持佳成物流全部股权质押的工商登记手续,此外还提出因公司未支付竞业限制对价,宋成、殷琦无需承担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

本次反诉中,各反诉原告主张的股权转让尾款及暂计至2026年8月12日的逾期付款利息明细如下:

反诉原告主体主张股权转让尾款金额(元)主张逾期付款利息金额(元)合计金额(元)宋成杭州佳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郡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郡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朗菁科技有限公司殷琦总计

上述利息均以对应尾款本金为基数,自2024年5月1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分段计算,暂计至2026年8月12日,实际主张计算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华贸物流表示,本次反诉原告的相关主张不代表公司对其内容的认可,目前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将依法积极应诉、充分举证、据理抗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公告披露日,华贸物流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25起诉讼、仲裁案件,主要涉及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股权转让业绩承诺补偿纠纷等类型,其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案件情况如下:

案由案号原告/申请人被告方/被申请人涉案金额(元)案件进展状态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辽72民初(2025)1201号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一审中,已追加海南钰州为第三人,2026年9月16日已开庭,尚未收到判决书,后续若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保险金,涉案金额将调低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辽72民初(2025)1200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一审中,已追加海南钰州为第三人,2026年9月17日已开庭,尚未收到判决书,后续若保险公司向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险金,涉案金额将调高股权转让业绩承诺补偿纠纷(2026)浙01民初1168号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宋成、杭州佳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郡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郡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朗菁科技有限公司、殷琦一审审理中,定于2026年10月12日开庭股权转让相关反诉(2026)浙01民初1168号宋成、杭州佳菁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郡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郡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朗菁科技有限公司、殷琦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一审审理中,定于2026年10月12日开庭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2026)闽0212民初相关案号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一审审理中,定于2026年10月9日开庭

华贸物流同时提示,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的所有诉讼、仲裁事项均处于法院审理阶段,尚未开庭或尚未收到生效裁判,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裁判或裁决确定的金额及执行情况为准。除上述已披露案件外,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后续公司将密切跟进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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