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打击拒执犯罪优化营商环境
典型案例
9月21日,翔安区人民政府召开翔安区打击拒执工作新闻发布会,翔安法院发布10起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覆盖借用他人账户转移资金、假意执行和解逃债、拒不交付查封财产、通过他人账户连续划转拆迁补偿款规避执行等多种逃避执行情形,综合运用强制搜查、司法拘留、拒执犯罪预告知、公检法协同联动、阶梯量刑激励等多元举措,集中展现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成效。
一、坚持刚性惩戒,筑牢司法权威防线。
对有履行能力却刻意隐匿财产、肆意挥霍,经司法惩戒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坚决启动刑事追责,以刑事震慑破除 “有钱不还” 的失信侥幸心理。
二、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综合治理合力。
充分发挥公检法线索双向移送、侦查打击、量刑激励机制作用,打通线索发现、证据固定、督促履行全链条,破解财产查控难、找人找物难等执行堵点。
三、坚持惩教并举,保障胜诉权益兑现。
在严厉惩治恶意拒执行为的同时,用好拒执犯罪预告知、量刑激励等制度载体,给失信被执行人预留悔过自新的路径,把刑事惩戒压力转化为主动履行的内生动力,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典型案例一:法检协同发力,阶梯量刑建议引导履行 —— 林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案情简介
某社区居委会与林某渔业承包合同纠纷,生效判决判令林某交还26亩虾池并支付占用费。
林某未履行,社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养殖结束后交还虾池。养殖周期结束后,林某拒不履约,社区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局查明,林某收获后私自将虾池转包他人,养殖收益、转包租金全部隐匿挪作他用,拒不履行裁判义务。
翔安法院将拒执线索移送公安,林某被抓获归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提出阶梯量刑建议,明确判决前全部履行予以从宽并可适用缓刑,拒不履行则依法从重处罚。
为获得从宽处理,林某通过亲友交还虾池,缴清全部占用费36万余元。
翔安法院采纳量刑建议,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林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是法检协同破解执行难的生动实践。检察机关运用阶梯量刑建议,设置履行情况与量刑轻重挂钩的激励机制,给被执行人悔过自新的通道。在量刑预期引导下,被执行人主动交还虾池、缴清占用费,案件得到实质化解。该模式把刑事追责压力转化为督促履行动力,高效化解涉标的物交付类执行积案,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典型案例二:联动布控搜查,公检法协同化解执行积案 —— 洪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案情简介
洪某因拖欠多名农户胡萝卜收购款,六件生效判决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标的本金84万元及利息。
翔安法院查实洪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六案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4年,申请执行人举报洪某在外继续从事胡萝卜购销业务。执行局布控将洪某拘传到案,开具搜查令对其手机搜查,查实洪某自2021年起使用他人微信账户收取经营款项,截至2024年7月累计入账经营资金1039万元。
洪某刻意隐瞒该账户,将大量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分文未履行判决义务。
经司法拘留、拒执预告知后仍拒不履行,法院将拒执线索移送公安,洪某被抓获拘留。
执行部门协同公安、检察院开展督促化解工作,动员家属代为清偿,六起案件全部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翔安法院综合认罪认罚、全部履行取得谅解等情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洪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手握千万级经营流水,却借用他人微信收款肆意消费,拖欠多名农户货款拒不偿还。执行局通过布控、强制搜查固定证据,移送刑事立案后,联合公安、检察院持续开展督促化解工作,系列涉民生案件全部履行到位。该案体现了公检法协同打击拒执的治理效能,震慑“有钱消费、无钱还债”失信行为,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与市场诚信秩序。
典型案例三:线索双向移送,穿透打击隐匿财产逃债 —— 许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案情简介
许某因多起债务纠纷,经多家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未履行,被立案强制执行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翔安公安分局在办理其他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许某承接土建工程并使用他人账户收取工程款,遂将线索移交法院。
经核查,2018年底至2022年10月,许某为规避财产查控,通过他人银行账户隐匿工程款110万余元,所得款项用于赌博、娱乐消费,分文未用于清偿债务。
执行法院将许某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翔安法院审理认为,许某隐匿大额收入逃避执行,致使生效裁判无法执行。
结合其认罪认罚、亲属代为部分履行等情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依托警法线索双向互通机制,由公安办案中发现拒执线索反向移交法院,穿透核查他人账户资金流水,查实被执行人隐匿工程款用于赌博挥霍的犯罪事实。该案彰显了跨部门协同打击拒执的合力,使借用他人账户转移资金的逃债手段无处遁形,警示被执行人切勿心存侥幸,妄图通过账户规避执行终将承担刑事后果。
典型案例四:识破虚假和解,查实变卖房产转移房款追刑责 —— 蔡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案情简介
罗某与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生效判决判令蔡某偿还借款本金19万元。
判决生效后蔡某仅归还4万余元,余款拖欠未付,罗某向翔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蔡某与罗某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案件依法终结执行。
蔡某并未按和解协议履约,罗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网络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局查明,和解之初蔡某即出售配偶名下房产,清偿抵押后,通过他人账户收取售房余款30万元,未用于履行债务。
蔡某经传唤拒不到案,外出躲避。
翔安法院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蔡某在广西被抓获,转移财产已被其全部耗用。翔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典型意义
执行和解是化解纠纷的渠道,绝非逃债的掩护工具。本案被执行人假意达成执行和解拖延程序,暗地里变卖房产、转移售房款,刻意躲避执行。法院深挖财产线索,识破其预谋式拒执行为并依法追究刑责。该案警示,变卖不动产转移钱款、借和解作缓兵之计的套路,都将被司法查实,任何规避生效裁判履行义务的行为必将受到刑事惩处。
典型案例五:强制搜查取证,严惩操控亲属账户隐匿收入行为 —— 杨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案情简介
翔安法院就杨某涉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作出三份生效民事判决,判令杨某偿还欠款合计224万余元及利息。
杨某未履行,三名债权人先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送达各类执行文书,因未查得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5年1月,申请执行人举报杨某在外从事蔬菜购销经营。
执行局将杨某拘传到案,开具搜查令对其手机强制搜查,查实杨某实际控制使用以其母亲名义注册的微信账户,用于经营收款与日常支出。
2020年至2025年1月,该账户入账219万余元,支出223万余元,全部资金均由杨某支配,但杨某未用该款项清偿债务。
翔安法院审理认定杨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典型意义
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不是隐匿财产的避风港。法院运用强制搜查措施,对被执行人手机开展取证,查实其实际操控亲属微信账户收取巨额经营收入却拒不偿债的事实。该案明确,借用亲属账户截留经营收入、刻意隐瞒不报,属于隐匿财产行为。法院通过强化执行取证手段,严厉打击该类拒执行为,守护胜诉当事人财产权益。
典型案例六:穿透资金流向,打击连环转移财产逃债行为—— 郭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案情简介
王某与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生效判决判令郭某偿还借款42万元及利息。
郭某未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因查无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后续执行调查发现,郭某作为唯一继承人,可以继承其父亲老宅近800万元拆迁补偿款。
为逃避执行,郭某委托亲属办理拆迁手续,通过他人银行账户领取补偿款,又多次转账划转资金,最终转入以他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并将账户资产办理全额抵押。
郭某外出隐匿、切断联系方式,造成判决无法执行。翔安法院依法冻结郭某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并移送拒执犯罪线索。
得知被移送追责后,郭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一次性归还本息取得谅解,并向公安投案。
综合自首、全额履行、取得谅解情节,翔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典型意义
拆迁补偿属于重大财产收益,资金流转轨迹留有完整证据链。本案被执行人通过他人多轮连环划转拆迁补偿款,试图切断资金关联逃避执行。法院执行穿透资金链条,查清资金真实去向并移送追责。该案警示有拆迁安置收益的被执行人,依靠多人账户拆分、转移补偿款无法隐匿财产,司法机关能够溯源查实全部线索,规避执行终将面临刑事处罚。
典型案例七:深挖现金收款线索,打击隐匿转包收益拒执行为 —— 李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案情简介
许某与李某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判令李某支付37万元及利息。
李某拒不履行,许某向翔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李某拒不到案,也未按要求申报财产,网络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查明李某对外转包承包土地,以现金方式收取转让款14万元。
经传唤,李某仍拒不到案、拒不申报财产。翔安法院将李某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李某被抓获归案。
审判阶段李某与许某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翔安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典型意义
部分被执行人企图利用现金收款不留线上流水的特点,隐匿经营收益逃避执行。本案执行法官依托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深挖交易事实、固定拒执证据,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该案破除“现金收款查不到”的侥幸心理,警示被执行人,无论采取何种收款方式,取得财产收益均应当如实向法院申报并优先履行债务,刻意隐瞒终将被追责。
典型案例八:两次拘留惩戒无效,深挖隐匿收入启动刑事追责—— 林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案情简介
翔安法院两份生效判决判令林某偿还两名申请执行人欠款合计23万元及利息。
林某未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因未按规定申报财产,林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经查控无财产可供执行,两案先后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终本后,申请执行人举报林某存在经营收入。
执行调查查明,林某使用未被法院掌握的个人微信账户收取海蛎条加工、鸡鸭养殖经营收入,2022年10月至2024年12月进账47万余元,却刻意隐瞒不报。
2025年1月,翔安法院再次对林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送达拒执预告知书,林某仍拒不履行。2025年3月,法院将拒执线索移送公安。
林某接公安通知主动到案,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代为全部履行。
综合自首、认罪认罚、债务履行等情节,翔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林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典型意义
司法拘留是督促履行的强制措施,但并非惩戒的终点。本案被执行人两次经司法拘留及拒执预告知警示,仍刻意隐瞒经营收入拒不履行。法院深挖财产线索,果断启动刑事追责。该案凸显报告财产令的法定强制效力,告诫被执行人应当主动报告全部财产收入,拒不申报、屡教不改的,将跨越司法惩戒进入刑事追责范畴,倒逼被执行人诚信履约。
典型案例九:拒不交付查封车辆,固定证据移送追究拒执责任 —— 刘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案情简介
韩某与刘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经调解,确认刘某应当分期支付租赁费4万余元。
刘某未按期付款,韩某申请强制执行。翔安法院查明刘某名下登记一台新车,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随即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查封手续,限制车辆过户、抵押。
经调查,车辆实际由刘某控制使用,但未能扣押到位,法院向刘某送达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
刘某拒不交出车辆并且失联,致使生效裁定无法落实。翔安法院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将刘某抓获。
慑于刑事压力,刘某通过亲友向韩某清偿全部欠款。
翔安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典型意义
法院查封的车辆、设备等标的物,被执行人负有配合移交处置的法定义务。本案被执行人无视查封裁定,拒不交出被查封车辆并隐匿失联,直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案明确,拒不配合处置查封财产,即便没有转移变卖财产,同样可以追究拒执刑事责任。通过刑事惩戒强化查封裁定约束力,保障查封财产顺利处置,打通财产变现兑现权益的关键环节。
典型案例十:运用拒执预告知,刑事风险警示促案结事了 —— 黄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案情简介
蔡某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生效判决判令黄某偿还本金24万元及利息。
蔡某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执行中,法院送达各类执行文书,扣划黄某名下存款、保险现金价值共计26000余元,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2025年,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黄某外出务工具备履行能力。
执行局多次上门拘传未果,联动公安查找仍无结果。
经扩大线索排查,执行局查实黄某使用他人微信账户收付资金,隐匿转移收入20余万元。
法院制发《移送追究拒执预告知》,向黄某及微信账户出借人留置送达,责令限期履行,否则一并移送追责。
黄某接到文书后,通过亲友联系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因义务已经全部履行,翔安法院不再移送追究拒执犯罪。
典型意义
本案充分发挥拒执犯罪预告知的前置警示作用。执行局查实被执行人借用他人微信隐匿收入后,留置送达预告知文书,将刑事追责风险提前示明,以威慑促履行。被执行人慑于刑事风险主动全额清偿债务,案件实现案结事了。该机制通过“预移送”的威慑与“附条件宽限”的引导,实现胜诉人权益兑现、失信被执行人自行纠错、释放有限司法资源的多重效果。
业翔民安公众号
免费送电影票了
1、在本公众号推送的每篇文章下面点“赞”和“分享”。
2、每周发放6份。微信后台依据最新技术进行统计,自动确定最近15天内“点赞”量前3名、“分享”量前3名,每名获得一份奖品,每份2张电影票。
备注:获奖名单将于每周一在此公布,请获奖者在当周私信发送“姓名 联系 电话”到业翔民安公众号,我们会私信告知领奖方式。
✦本电影票由闽篮新天地赞助✦
编辑:林巧琳
校对:张琳、林巧琳、洪丽敏
一审:任旭萍、朱毅力
二审:陈兴、蔡绍威
三审:刘子轩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