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猛犸新闻)

#60万黄金遗失女子悬赏10万寻回#【600克黄金遗失停车场 郑州女店主悬赏10万急寻目击者】#捡到60万黄金拒不归还最高可判5年#9月17日,郑州航空港区一家金饰店的店主杨女士,驾车来到郑州兴达国贸的一家金店进货。当日下午6点,她在该栋大楼负三楼停车场遗失一袋黄金饰品,总重600多克,价值60万元左右。9月21日,杨女士接受@大象新闻 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她的车停在郑州兴达国贸负三楼的169号停车位,遗失的黄金饰品装在一个咖啡色塑料袋内,包括金镯子、金手链、金戒指等。“装车时把它(装金饰的袋子)放在一旁忘记带走,直到晚上9点才想起来,返回寻找时黄金已经不见了。”当记者询问是否报警时,杨女士称已经报警,停车场的监控也已提供给民警,但至今仍未找到黄金。“现在心里非常着急,如果有热心群众能提供有效线索,她愿意给予2万元酬金;如果捡到黄金的群众能完整归还,她愿意给予10万元酬金。”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拾得他人物品后,拾得人负有返还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若拾得者拒不归还,民事上可能构成不当得利,失主有权要求返还;刑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克黄金价值巨大,一旦被认定侵占罪,面临的最高刑期可能是五年。值得注意的是,若拾得人在公安调查前主动返还,属于履行返还义务,客观上没有拒不交出,不构成侵占行为;若拒绝返还,失主提起刑事自诉的,拾得人则涉嫌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