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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亲:
丰台又有土地相关新消息传来!同时放出两则征收土地预公告,分别落在王佐镇佃起村、南苑街道新宫村。一个主打产业园产业开发,一个规划行政办公用房。
两份公告都是9月18日正式印发,9月20日起开始现场张贴公示。下面把两份公告原文整理给大家。
京(丰)地征预〔2026〕12号
京(丰)地征预〔2026〕12 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2016 年 —2035 年)》《丰台分区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2017 年 —2035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南苑街道新宫村。范围:东至规划绿地,南至规划三办新址用地,西至规划新宫旧村一路,北至京开路与南公路环立交红线。权属:南苑街道新宫村经济合作社。用途:行政办公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北京市丰台区新宫地区服务保障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征收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 2026 年 9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镇和被征地村子予以张贴,同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6 年 9 月 18 日
京(丰)地征预〔2026〕13号
京(丰)地征预〔2026〕13 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2016 年 —2035 年)》《丰台分区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2017 年 —2035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丰台区王佐镇佃起村 范围:东至规划京周路、南至规划顺源路、西至佃起湿地公园、北至规划长青路 权属:王佐镇佃起村经济合作社 用途:一类工业用地、物流用地、工业研发用地等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丰台区王佐新质产业园工业前期开发项目(一期)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征收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 2026 年 9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在征收土地涉及的王佐镇、佃起村予以张贴,同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6 年 9 月 18 日
以上就是本次丰台区发布的两份征收土地预公告全部内容。
两份公告公示时间同为2026年9月20日—10月9日,会分别在属地街镇、村里现场张贴,大家也可以登录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官方原文。
⚠️重要提醒:公告发布之后,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都不会予以补偿。
后续这两个项目的建设进展,我们也会持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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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丰台区人民政府
■本号法律顾问: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微信:jwbe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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