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0年,洛阳宫廷风声紧急,许王李素节还没有走到京城,便在押解途中被缢杀。与此同时,他的同母弟弟李上金也被逼自尽。武承嗣将二人牵连到谋反案中,武则天随即下令处置,李唐宗室又一次遭到重击。
李素节并不是普通皇子。他是唐高宗李治与萧淑妃所生的儿子,少年时聪慧好学,颇受父亲喜爱。可萧淑妃失势后,这份宠爱反而成了他的负担。生母被杀,长兄李忠被诬死,两位同母姐姐被幽闭,他在宫廷中几乎没有可以依靠的人。
664年以后,李素节长期被排斥在京城之外。高宗曾以他“有疾”为由,免除入朝,但朝野都明白,这不是体恤,而是限制。李素节心有不平,写下《忠孝论》,托人送到父亲面前。事情被武则天知道后,他的处境更加艰难。
武则天没有立即除掉他。高宗尚在,李素节又是颇受宠爱的皇子,废太子李忠刚刚被杀,贸然再动手容易引起宗室和朝臣震动。于是,李素节被放在京城之外,名义上担任刺史,实际上处于监视之中。
676年,他被诬告,降为郡王,迁往袁州。次年又被安置到岳州,随后终身囚禁。680年,武则天忽然向高宗请求赦免李素节,并让他出任岳州刺史。表面看,这是一次宽宥;实际上,李素节失去了父亲庇护后,仍然难以摆脱控制。
683年高宗去世,李素节的处境短暂出现转机。中宗即位后,他被恢复亲王身份,封为许王,改任舒州刺史。然而,真正掌握朝政的是武则天。690年武周建立,李素节这个具有皇室血统、又曾受高宗器重的亲王,便成了必须清除的对象。
李素节共有14个子女,其中前九个儿子在父亲遇害后被诛杀。史料中能够确认的名字包括李璟、李瑛、李琪等。那时他们已经不是毫无威胁的幼童,而是可能承继宗室声望的成年男子,因此没有得到赦免。
剩下的四个儿子年纪尚小,还有一个女儿襄城县主,暂时逃过了杀身之祸。但“活着”并不等于获得自由。武则天没有把他们当作普通宗室子弟安置,而是将他们拘禁在雷州,时间长达十五年。
襄城县主出生于673年。父亲被杀时,她已经18岁,正是唐代女子议婚的年龄。可是她的身份极其尴尬,谁也不敢替她做主。连她的两位姑母义阳公主、高安公主,都曾被幽闭掖庭多年,直到太子李弘出面请求,高宗才安排她们婚嫁。
襄城县主只能继续等待。705年,中宗李显复位,开始为武则天时期受压制的李唐宗室恢复身份。此时襄城县主已经29岁,才被封为许州襄城县主,嫁给尚舍直长柳彦。婚后五年,她没有留下子女,710年病逝,终年38岁。
四个幸存的儿子,命运各不相同。第十子李琳被囚禁十五年,直到705年才获释。713年,他被玄宗李隆基封为嗣越王,过继给越王李贞一脉,后来任右监门卫将军,死于任上。
李贞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儿子,曾因反对武则天临朝而起兵,失败后被杀,后裔也被削除宗籍。玄宗恢复李贞的皇族身份,却找不到合适的继承人,于是让李琳承嗣。这既是对李贞一脉的补续,也是对李琳身份的重新安排。
第十一子李瓘同样幽禁十五年,获释后被中宗封为嗣许王,后来做过卫尉卿、太子詹事等职。他曾因诬告李上金之子李义珣而获利,事情败露后被贬为鄂州别驾。李瓘病逝时,两个儿子尚且年幼,后来长子李解承袭许王。
第十二子李璆获释后曾被过继给李上金,封为嗣泽王。待李义珣恢复身份后,李璆失去王爵,降为郢国公,但仕途并未就此中断。他后来担任宗正卿、光禄卿、殿中监等职,最终进封褒信郡王,天宝九年病逝。
至于第十三子李钦古和第十四子,相关史料记载远不如三位兄长详尽,更多只见于宗室谱系和零散材料,难以确认他们是否有显著仕宦经历。可以确定的是,李素节的14个子女中,九子被杀,五人虽活下来,却有的被囚禁、有的被迫过继,真正等到宗室身份恢复时,已是武则天去世、李显重新掌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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