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简单说下本周安排。
本周长篇星球文章已确认两篇,一是金融改革,二是房地产改革,还有一篇小镇从2022年开始一直在思考的文章,主旨是把认知能力量化并提供可行的提升路径,有点类似小镇谈写作的《》,三篇总篇幅奔着3万字去了,目前完成了大概20%,本周保二争三吧。
感谢星球读者对小镇的体谅和支持,本月星球运营两周年,竟然才写了一篇,实在太差劲了,一定努力补上。
今天这篇,是写金融改革这篇文章的副产品。
在写金融改革时,必然触及如何平衡中国本土和西方经验二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当然要发展中国特色的金融,但也不能盲目把西方经验视为糟粕,一定要以我为主、取长补短,虽然西方机构给中国开的药方有不少别有用心,但内核还是有值得参考的地方。2012年世界银行建议中国向服务业转型,就是典型。
这次写金融第二轮改革,就涉及解决信贷供给萎缩的核心问题。2021年世界银行建议中国推动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实质是提高市场利率,从而将银行部分贷款功能转移到债券市场,但此后几年,决策层没有接受这一建议,而是走同时压低存贷款利率的路线,时至今日,终究还是要参考世界银行的建议。
林林总总吧,过去几十年,中国的改革和发展,总是在自我路线和西方经验之间权衡,一旦丢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那就很容易出问题。
于是就有了今天的这篇文章。
上周小镇密集关注中国当前存在的问题,,更往前还,这两大问题之所以越演越烈,就跟如何吸纳西方经验有关。
先说劳动派遣临时工问题。9月9日,国家医保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提质专项行动的通知》,核心是用三年左右时间,促使更多人加入职工医保。
小镇从。
外卖员虽然是灵活就业或者说新就业形态人员,但这几年在国家和社会的普遍关注下,以外卖员为切入口进行了大量改革,逐步建成适合外卖员特殊用工形态的社保体系。比如之前介绍的,。
在小镇看来,考虑到现实约束,最现实的主流保障路线,应该是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组合,这也是小镇建议灵活就业人员、无业人员重点考虑的。
因为养老不一定要靠国家的养老金,归根到底不过是如何通过合理的理财筹划,获得能够维持老年生活的收入,可以参考这一篇《》。
对很多非正式工作人员而言,职工养老24%扣减比例、统筹账户占三分之二、最低缴纳基数高等成本太高了,完全可以购买居民养老保险,具体额度丰俭由人,自己再购买每年上限1.2万元的个人养老金,缴纳的全部进入个人账户,退休时也有一个基础保障了,剩下的就是做好各种财务规划。
唯独医疗,虽然几百元一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已经很不错了,小镇甚至说,但小镇强烈建议购买职工医疗也就是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尤其是45岁以下,只要交满年限就终身保障,而且保险比例和灵活性都要大大强于居民医疗。
具体不多展开了。
从9月8日这份文件来看,国家正在把社会保障从固定工拓展到非固定工作人员,这也是小镇上周谈的,要回归本意,。
后者才是中国临时工的本意,只是后来几十年,被西方资本思想扭曲了,等到了2007年劳动合同法制定时,作为一种妥协,埋了雷,越来越偏离中国本意。
十几年下来,已经异化的不成样了,尤其是体制内成了劳务派遣、临时用工的重灾区,严重带坏了社会风气。
之前大家比较熟悉经常使用劳务派遣的是央视,好多有名的主持人就是劳务派遣,甚至都不是所谓“台聘”的合同工,直到2017年后开始进行用工制度改革,想法是逐步把7000多名企频员工转为台聘,也就是直接与央视签约,不再走劳务派遣,但进展不太理想。
而现在,劳务派遣在体制内反而扩大化了。小镇最近跟年轻人交流,得知现在很多高校招聘行政老师,从过去校聘合同制转向劳务派遣,背景是编制总量控制下,许多高校把有限编制转向专职教师和高层次科研人才,像辅导员之类行政老师日子就不好过了,这批人的待遇低、职业发展严重受限、维权也更难。
都说金融行业最市场化,也最西方化,但自2017年以来,中国金融行业越来越走出自己的特色,与西方金融区别度越来越大。反而是体制内在最核心的劳动关系上,开始实质走西方资本路线,这太荒诞了。
我们需要还原这一制度的本来面貌。
有一本书《刘少奇论工人运动》,强烈推荐大家看一下,这本书1988年出版,目前已经绝版了。其中一篇名为《实行固定工和合同工并存的劳动制度》。这里说的合同工实质是咱们今天说的临时工、劳务派遣。
这是刘少奇于1964年8月22日在广西干部会议上提出的,目的是打破单一固定用工模式,主张工业与农业领域推行固定工与合同工并存,构建亦工亦农的劳动体系,通过季节性工厂使用临时工、农村技术站人员兼职务农等方式,灵活调配城乡劳动力,减轻国家负担。
这一劳动制度与当时盛行的全日制、半工半读两种教育制度并行,合称“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这也是刘少奇从1957年逐步探索形成的劳动和教育理论体系的核心之一。
直接摘录刘少奇部分原话,建议还是看原文:
我们现在只有一种劳动制度,固定工,有劳动保险,招来了不能退,要退很困难。以后,我看劳动制度不要只是一种,要尽量用临时工、合同工。这种临时工、合同工,也是正式工。
有些工厂,历来就是季节性生产的工厂……就是用季节性的工人,有工作就来,没有工作就回家。过去上海、无锡那些地方都是这样。我们在革命取得胜利之后,反而把这些季节工改成固定工、常年工。这件事情做得真是蠢呀!
合同工当了多少年以后,也可以当厂长……为什么合同工就不可以当干部呢?教育一下,一样能当……农民可以当将军,当县委书记、地委书记,为什么当厂长当不得呢?
临时工转正,我是反对的,不赞成这件事,但是反对不了,还是转了。转了好啦,去年前年动员工人下乡,也算吃了苦头了。今后增加工人,不要增加固定工,或者少增加固定工,大量地用临时工。劳动保险制度也要修改。
综上,可以看到第一代领导人治理国家是非常灵活务实的,这种灵活务实不是以压榨劳动者为代价,而是想办法寻求国家、社会、劳动者各方的平衡。
自始至终,都承认临时工的必要性,但更强调临时工只是用工形式和工作时间的灵活,绝不是待遇和职业发展的低人一等。刘少奇就特别要求,符合要求的合同工也可以当干部、转为固定工乃至当厂长。
我国当前法律针对劳务派遣、临时工也是这么规定的,要求同工同酬、满足职业发展需要,但问题在于怎么就被西方资本压榨思想带偏了呢?
现在很多市场主体,甚至是大公司,其竞争优势和利润来源之一竟然是压榨劳动者合法权益。
过去这么干还勉强可行,因为80后和部分90后,可以说是前三十年培养出来的最后一代认可奉献、负责的一代,哪怕待遇低、被歧视,总不忍心把事情砸在地上。
可老实人终究会用尽的,几十年下来,新一代也看明白了,既然同工不同酬、没有职业发展前景甚至基本的社会保障都没有,那就别谈什么责任,真正奉行责权利相匹配。
用三个词概括:问薪无愧、凭薪而论、薪安理得。三个词都是以薪酬的“薪”替代良心的“心”。这实在太好了,毕竟老板给的薪资不到位,凭什么要求劳动者用心做事呢?老板开公司是为了赚钱,劳动者工作也是为了赚钱,都是为了钱,总不能老板赚钱就高尚,打工人赚钱就庸俗。
因此,面对劳务派遣和临时工问题,小镇的想法很简单,这类灵活用工形式必须保留,像之前某平台大老板说把外卖员转为全职化根本不可行。
关键不是用工形式,而是待遇要平等,要给人发展和晋升的空间。比如辅警,可以不转为有编制的正式民警,那么可不可以把辅警的晋升路线进一步优化呢?
这方面体制内必须带好头,要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和中国传统价值观念,而不是被西方资本主义尤其金融资本带偏了。
男女关系、婚姻生育搞成现在这个样子,跟劳务派遣情况类似。
本来中国基于客观情况设置的制度安排挺合理,但这套制度设计的前提是默认集体主义和中华传统价值观普遍成立,人人相信平等、奉献、努力、团结,就类似默认所有女性都是潜在的母亲、不会把清白作为栽赃陷害的武器。
然而最近几十年,随着以所谓“进步主义”为代表的后现代西方思想冲进中国,影响了几代中国人,而中国的婚姻制度等,仍然按照传统价值观进行设计,必然成了少数“有心人”牟利的漏洞,于是老实人吃了大亏,真正希望结婚生育的男女陷入了“黑暗森林”,对异性产生了强烈的怀疑,开始走防御路线,不敢主动示爱,生怕被坑。
长此以往,结婚生育下降太正常了,现在还能有每年上千万人结婚,只能说中国人还是相信爱、相信家庭的。
所以,促进生育,长期看当然是加强国家、社会对家庭和生育的保障,减轻小家庭的压力,而最迫切的,应该是扭转这股歪风邪气。
一定要以打赢攸关国家生死存亡战争的决心,向歪风邪气断然宣战。老是默认女性是需要特别保护的弱者,甚至潜意识觉得女性都是美而可爱的,忽略了人性之恶不分性别,就做不好事。
惩恶扬善,与性别无关。
要做的很简单,就是要狠抓几个典型。
比如那些拿着性别矛盾搞事的,找几个达到刑法门槛的,直接提起公诉,要让诬告、公开宣扬对立等恶劣行为的潜在成本变得极高,自然就刹住歪风了。
就说一点,这些年中国全社会治安大为好转,八大重罪发案数连续多年下降,中国已经出现了“轻罪化”趋势,由此带动了轻罪消除等配套制度。然而强奸案近十年不降反增,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重已经从2015年的0.42%升至2024年的1.2%,是真的强奸行为变得更多了吗?还是当前针对强奸案的标准和处置,跟不上时代和思维变化?
可以说的直接点,不是强奸的实际犯罪更多,而是受害者更敢报警、司法认定标准调整、强奸犯罪形态发生变化等多种原因共同导致的。其中熟人强奸占比大增需要警惕,尤其要特别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可是在成年人群体中,强奸案作为重罪,但实际采取民法“高度盖然性”的逻辑进行认定,这真的没问题吗?
强奸毕竟是极少发生的事情,对大众影响其实很有限,涉及婚姻生育更普遍、更根本、更影响大众决策的,还是财产关系。这几年矛盾最直接的是彩礼,但彩礼也不过是小事,更核心的是中国婚姻制度确定的“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还符合当代情况吗?
婚姻法本质是离婚法、财产分割法。全世界采取类似中国“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的国家很罕见,大多数国家采取的是“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基本模式是谁的钱归谁,婚后用于共同生活难以区分的部分混同,这才是把男女性视为平等的个体,当然,考虑女性职业和生育的弱势,也会针对女性情况提供一定的保护,尤其是对子女进行保护。
很少有国家像中国这样,在夫妻财产平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很多倾向于女性的补偿性机制,比如某报曾说的家务劳动价值补偿,可问题是,时代已经变了,至少小镇这代以及更年轻的几代人,男性做家务的比重并不比同龄女性低,那么为什么没有强调男性做家务的价值补偿呢?
早在20世纪30年代红军时期,就已经明确废除彩礼制度,1950年颁布的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也明确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
过去彩礼不过是礼仪性的,最近十几年竟然也复辟了,这几年婚姻方面的制度调整,主要是彩礼退还比例的调整。
小镇之前说,还被不少人批评。十几年下来,陋习都变成习惯了,但别忘了不仅彩礼属于女方,嫁妆也是女方的私人财产,那为什么在离婚的时候,没有按照比例把部分嫁妆分配给男方呢?
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比如是否生育完全由女方决定,离婚后女方也享有子女归属的第一优先级,这实际已经否定了男方的部分生育权。
其他林林总总的,还有婚前财产协议实际难以落地、离婚冷静期等等制度,就不一一谈了。毕竟就连一些妇联所属单位,都忘了单位职责不仅是保护女性,更要保护儿童、促进家庭和谐和性别平等。
其实,上述规定没有问题,前提是中国社会仍然基本保持中华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共识。
不要看到中华传统美德就烦,小镇这里说的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真正适应现代的美德,比如仁义礼智信,比如家庭伦理和社会责任等等,像勤俭廉政、尊老爱幼、夫妻和睦、见义勇为、勤奋好学等等就是中华传统美德。
正是基于认为上述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公式被全社会普遍认可,所以在立法上,才会默认女性需要倾斜性保护。
当然近些年也关注到了社会情况的变化,体现在彩礼上,相比新中国建国之初,目前彩礼返还变得更宽松、比例也更大了,更偏向男方。比如1951年最高法和司法部针对彩礼纠纷处理做了区分,明确赠予性质的彩礼,结婚后原则上不允许返还,除非给彩礼的一方经济很困难。
但这些变化还是枝节,法律当然有滞后性,但是面对大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需要思考过去沿用的原则,到底还适用吗?
而在相关改革时,最重要的是抵制所谓“进步主义”的毒害,“进步主义”本意是好的,但在实践中早已被资本夺舍,已经异化为拆解人民、服务资本,以文化诉求替代经济再分配的根本,以政治表演架空真正的平等与解放,名为“进步”,实为“退步”。
未来几年,历史性大变革一个接一个到来,被带歪几十年的大问题,也该拨乱反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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