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里,我换过七家公司。第一家是做礼盒的小厂,老板姓周,全厂十二个人,考勤用嘴报。第二家是餐饮店,第三家是汽配门市,后来还有装修队,和两家做电商的。
共同点是员工少,账经不起翻,招聘启事只肯写现金结算,试用期两三个月,合同没人提。我也不提。干满一个多月,我开始缺勤,漏接电话,把简单的事拖着,有时候坐在工位上只等老板忍不住。
他们多半没耐心,叫我别来了。我走出门就打开手机,套用同一份申请书: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七次,没输过。
有两次在调解阶段就拿到钱,有三次庭前和解,还有两次等裁决。有人以为我熟读劳动法,其实我只是把这九年上班变成同一道流程:选一家店,等一个空子,拿一套文书。
后来我连每家公司都懒得记,只在一张表格里列条件:员工要少,账要乱,招聘启事只谈现金工资,不写合同和社保。符合的排前面。
第八家出现时,我只看了一眼地址,就知道该去。那张表比我的工作经历还稳定。
第八家是唐姐的包装设计工作室。她在同城信息里写“急招订单协调员,现金结薪,两个月试用期”。我去的时候是下午,门上贴着快递单,玻璃柜里塞满样盒,地上还有两箱没拆的礼盒。
唐姐四十来岁,手机夹在肩上,一边回客户一边问我:会不会用表格,能不能接电话。我说会。她让我第二天就上。我试探了一句:合同和社保什么时候办?
她摆摆手,说最近订单赶,过了试用期再说,工资按天结,不会少。我点头,心里把这家店写进目标表第八行。她问我住得远不远,我说地铁四站。
她说那行,加班晚了有车票。我扫了一眼她桌上,几张订货单没盖公章,工资写在草稿纸背面。我没提醒她。她领我到靠窗的桌子,说阿巧会发订单表,让我先跟着。
阿巧抬头看我一眼,只说了句“正好”。我坐下,把桌面那台旧电脑的表格打开,里面订单堆得快到月底。出门后,我存好招聘截图和聊天记录。
这单比前七单还标准:员工不到十个,现金结算,先上岗后补手续。那天我甚至没问客户名称,只知道等。
入职第二周,印刷厂临时改版,客户下午要货。阿巧把订单表翻来翻去,电话一直响。她不是不熟,是一改版,前面的顺序全塌了。
我看她快哭出来,拉过表,把已经上机的两单先放,三单礼盒合并到同一条路线,把改版的那单调到印刷厂说能重排的时间。
客户那边在催,阿巧想解释,我接过电话,先问能不能先出一半,剩下的明天早班送到。客户犹豫几秒,说可以,但别再改。我说不会,然后把新的订单号发给他。
挂电话后,我让阿巧把下午要给客户的消息都留给我。我把消息分三类:能确认先派车的先回,改版后数量变动的等采购确认,派送地址不清楚的让对方发定位。
阿巧看了我一眼,像松了口气。她说:要不是你在,这些单我能拖到明天。我随口说,拖久了要赔。她笑一下,继续发消息。
唐姐回来时,仓库刚装完车。第二天,客户给唐姐发消息,说以后这个订单都让我对接,别人不要改。唐姐把我叫到办公桌前,说原本只想让人顶到忙季结束,现在订单线交给我,长期做,合同和社保她尽快补。
我站在那里,第一次发现这份工作有活干,也有被需要的位置。可她说要补合同,我就清楚,签下去,我最熟的入口会没了。那句话不是我回的,我只是说“我考虑一下”。
她说:别考虑太久,下礼拜就补。我点头,没再说话。回到工位后,我把客户那条点名消息看了两遍,也没回。
第二十天,唐姐把两份合同和社保登记表放在我面前,让我核对,没问题就签。我翻开第一页,又合上,说条款要看,特别是试用期和解除部分。
她说:哪里不清楚,现在可以说。我说明天回她。她看着我,像在等一句准话,但我没有给。第二天她来问,我又说有一页薪酬没写全。
她指给我看,说和当初说的一样。我点头,说再想想。晚上我发消息:合同先别定,满月以后再谈。她回:可以,那满月后签,但别影响在职状态。我截下前半段,存进证据。
之后我开始漏接电话。交货日,客户催,我不回。唐姐打,我也不接。第二天她发消息:你已连续两天未到岗,请说明。我回:有点事。她说:那来的时候补个交接。
我又拖一天。她把合同寄到我住的地方,快递显示我签收了,我没有签。解除通知最后送到手机里,原因写连续旷工。我把通知保存起来,像前七次一样准备申请书。
过了几天,阿巧发消息说,唐姐把全店合同和社保都补了,连她们这些老员工都被叫去签。我问她:你签了?她说签了,总比没有强。
我回了一个“哦”。那时我还没意识到,别人的店会乱,但唐姐在乱里面开始留底。我还按旧思路等开庭,以为她会烦。毕竟前七家老板一收到传票就急着谈和解。
我把旧模板申请书交到法院,以为唐姐会和前七家一样,怕麻烦和解。没想到案件进法院后,系统把旧案并排调了出来。屏幕上七段任职时间短得整齐,申请事由几乎一样。
法官没有只按次数判。他说这些记录让法庭注意,但本案要回到第八次。他要求双方补交合同送达、考勤和实际工作证据。唐姐一方提交二十号当面送合同的签收记录、快递底单、催岗消息、客户交接表。
我提交未签合同的状态和一些聊天截图,其中一句是她起初说试用期后再办。
可完整聊天被打开后,那句话下面还有我的要求:满月以后再谈。她回:可以,那满月后签,但别影响在职状态。法官让我确认,我点头。
他问:合同寄到你住址,你是否收到?我说收到。他问:为什么未签?我没说话。法官又翻到客户交接表,问:订单是你负责,为什么交货当天失联?
我说身体不舒服。他问有没有请假记录。我摇头。考勤表一页一页翻过去,缺勤的日期被标成红色。法官最后说,工作室在法定期限内明确要求签约,未签成主要责任在于原告拖延;解除有连续旷工记录。
因此驳回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正常工资已结清,不再支付。我坐在原告席上,没有再看唐姐,只听见她那边收材料的声音。她没说话,律师也没有多话。
走出法庭前,我瞥见自己的七份旧案还在屏幕上排着,像一张更早的目标表。
从法庭出来,我坐在法院走廊的长椅上。阿巧发来订单流程表,说现在还在用,让我看版本有没有变。我还没回,一个合作过的客户发消息:“新订单你能不能按项目接,帮我协调到月底?”
我打开目标表,下一家店已经写好地址,招聘七人,现金结薪。我盯着那行字看了一会儿,删掉。然后新建一个文档,写进工作内容、报价、交付节点、付款节点。
客户很快回:交付日期能不能往后改两天。我盯着屏幕,把原日期删掉,改成新日期,又补了一句“以双方签字为准”。客户回复:“确认”。
我保存合同草稿和聊天记录,把文件存进一个与旧模板不同的文件夹。椅子上还有法院的冷气吹出来。这次没有人催我签,也不需要我等一个错误出现。
我不觉得自己全变了。只是坐在法院走廊里,把下一笔收入从等漏子改成先签字,再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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