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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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青年文明号品牌建设,引领广元青年青春建功,发挥青年主力军示范引领作用,广元市正式启动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备案工作。全市符合条件的基层青年集体要紧扣市第九次党代会发展目标任务,立足岗位,依规有序开展创建备案工作。一起来了解创建工作重点、申报核心条件及工作要求吧!
一、
创建要求
各地要夯实青年文明号创建基层基础,扩大创建覆盖面,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青年集体完成创建备案。要在政治引领、经济建设、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绿色发展、社会服务、文化建设、安全发展、卫国戍边、对外合作11个重点领域均覆盖,新兴领域创建集体比例不低于15%。
二、
哪些集体可以参与创建?
(一)创建对象
以青年为主体,承担一线工作任务且人员相对稳定的工作集体,包含班组、车间、站点、门店、部门、团队等;规模较小且内设机构难以拆分的单位可整体参与创建。
(二)基本创建条件
1. 号长要求:原则上由一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或相应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号长。
2. 人员规模:集体人数一般为30—50人,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200人,最少不低于5人;
3. 年龄结构:35周岁以下青年占集体总人数50%以上;
4. 国籍要求:中国国籍人员占集体人数80%以上,号长和主要负责人须为中国国籍。
三、
创建工作怎么做?
(一)开展主题创建活动
创建集体要结合岗位实际,常态化开展思想引领、公益服务、政策宣传、教育培训、岗位体验、实地观摩、创先争优、网络文明等各类主题活动。鼓励联动本地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校外实践活动,总结输出可复制的先进经验,以点带面促进本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严守创建规范
创建集体制定切合实际、适度领先、责任到人的创建目标;发挥团干部和青年骨干作用,强化全体成员在创建过程中的参与度和创造性;建立健全适合行业特点、岗位要求的工作规范、服务标准、操作流程;重点围绕思想引领、技能提升、技术攻关、创新创效、优质服务等,培育有形化、能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载体。
(三)强化管理质量
各主管单位要及时跟进了解创建集体的情况,做好联系指导与服务管理。通过组织创新攻关、岗位练兵、骨干培训等活动,为青年搭建建功立业、学习交流的平台,发挥示范效应引领作用,吸引更多青年投身文明创建。
四、
备案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集体申报
符合条件的创建集体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向县(区)团委进行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二)汇总上报
县(区)团委对申报集体进行核实和信息更新,全面了解创建集体基本条件、创建规划及团组织建设等情况,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审核通过后统一汇总报至团市委。
(三)时间节点
请各创建集体分别于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18:00前将《第23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创建备案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报送至属地县(区)团委(具体联系方式及邮箱附后)。团市委咨询电话:0839-3263200。
团苍溪县委:
电话:0839-5222458
邮箱:gqtcxxw@126.com
团旺苍县委:
电话:0839-6213591
邮箱:3081497424@qq.com
团剑阁县委:
电话:0839-6060816
邮箱:852566218@qq.com
团青川县委:
电话:0839-7202564
邮箱:1011172407@qq.com
团利州区委:
电话:0839-2306161
邮箱:936613154@qq.com
团昭化区委:
电话:0839-8722156
邮箱:651527488@qq.com
团朝天区委:
电话:0839-8622134
邮箱:11016305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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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苗 苗
一审 | 陈 岚
二审 | 蒲洪旭
三审 | 董 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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