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
如皋市第二轮汽车购新促消费
活动的公告
为持续释放我市汽车消费潜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结合如皋实际,决定开展第二轮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对自2026年9月23日(含当日,下同)至12月31日(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在如皋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处购买新乘用车(包括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的个人消费者,按照新车车价比例予以补贴。补贴资金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资金用完则活动提前停止。
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补贴不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新能源车以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信息为准,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二、补贴标准
购买5万元(含)以上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的3%给予补贴(向上取整至整元),补贴金额最高7000元。
购买5万元(含)以上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的2%给予补贴(向上取整至整元),补贴金额最高6000元。
三、补贴对象
对活动期间在如皋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处购买新乘用车(营运车辆及公牌不参加)的个人消费者,按照相关标准发放现金补贴。对购车者户籍及是否在如皋市上牌不作限制。
扫码查看参与补贴企业名单
四、补贴方式
1.在线申报。在活动期间取得购车发票(在参与活动的如皋市汽车销售企业开具)并完成车辆上牌后,符合条件的购车人进入微信小程序“苏银生活”,在首页最上方搜索“汽车消费补贴”,左上角选择“南通市”后点击“如皋市”进入申报页面,申报端口预计于10月17日开通,无需线下办理。
2.资料填报。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包括购车人本人的:
(1)姓名、身份证号码、本人I类银行卡账户信息;
(2)新车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含税金额;
(3)车牌号、车架号、注册登记日期、车辆类型信息;
(4)有效身份证、新车发票、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书清晰图片;
3.受理时限。本次活动申请需要在2027年1月10日(含当日,下同)前完成首次资料填写申报,修改申请信息的,于1月20日前完成修改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4.补贴发放。符合要求的申请经初审、复审流程后,于2027年上半年进行查重比对、审计等工作后启动拨付流程,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耐心等待。初审平台咨询电话:0513-81106055,活动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53560。
五、重要提示
1.补贴申请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银行卡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2.本活动同一申请人最多享受一次补贴,已申报2026年第一轮购新补贴活动的申请人,不影响本次活动资格,仍可申请。本活动可与企业补贴活动叠加,但不得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重复享受。申请本次购新补贴即视为放弃该新车国家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资格。
3.本次汽车购新活动资金总额实行限额管理,活动期间先到先得,若补贴资金申请使用完毕,活动即提前结束。同一申请在初审、复审阶段分别提供2次修改机会,符合要求的申请进入下一阶段,每阶段修改次数用尽仍不符合要求或退回超过7天未修改的申请将被作废,若产生损失则由购车人本人承担。在活动期内且补贴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申请被作废的申请人可以重新申领补贴。
4.补贴申请人购车时间须在活动期间内,即:新购车辆的发票开具时间在2026年9月23日至12月31日;登记证书载明的登记日期、行驶证载明的注册日期不得早于发票开具时间,且不得晚于2027年1月10日。
5.补贴申请由个人消费者发起,在审核期内,由于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导致未及时修改补正、超出时限或额度释放,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或变更新购汽车号牌信息等原因导致审核、审计不通过的,损失由购车人自行承担。
6.若申请人为占用补贴额度而提交无效材料,一经核实,将直接作出审核不通过处理,且不再提供再次提交申请的机会,其所占用的额度将自动退回资金池。
7.活动页面公布的补贴剩余额度信息为动态数据,不作为资金池实际剩余承诺。已审核通过金额达到预算上限金额时,申请通道将提前关闭。
8.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如皋市商务局所有。
如皋市商务局
2026年9月21日
来 源:如皋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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