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临近,近日,国务院食安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地食(药)安办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问题导向,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采取积极措施,着力消除问题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水哥看了一下通知,米面油、肉蛋奶、月饼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和时令食品、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等,以及市场销售的大宗食用农产品是重点检查对象,涉及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
节前恰逢水产品集中上市流通、产销交易活跃,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自然不必说。目前福建等地执法部门已率先开展对水产品上市前的执法检查,压实养殖主体责任。
9月9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中执法支队联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养殖对虾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专项行动聚焦对虾养殖全流程质量管控,执法人员重点核查养殖企业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三项记录”的完整性、规范性与真实性,针对养殖台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逐一对养殖池塘、药品仓库等重点区域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储存、使用禁用兽药、人用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养殖对虾质量安全风险。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现场张贴《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向养殖主体发放《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宣传手册》,细致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养殖主体严守法律法规,规范养殖用药流程,切实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9月上旬,宁德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联合福建省总队闽东执法支队等部门,开展为期一周的水产养殖专项执法、帮扶。本次检查聚焦辖区重点养殖品种,覆盖沿海四个县市区27家大黄鱼、南美白对虾养殖主体。
与前述平潭综合试验区的专项行动一样,此次宁德方面的检查,核心工作之一,也是核查“三项记录”,执法部门逐个核对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严厉查处使用禁停用兽药、超剂量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行为,督促养殖主体严格落实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此次检查实行“检打联动”,执法部门现场抽取待上市水产品样品共16批次,重点检测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以及恩诺沙星等执行休药期兽药的药物残留情况,从源头排查质量安全风险。
水哥在前面的文章中说过,今年恰逢农业农村部开展水产养殖行业滥用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年,各地对相关禁限用药物的检查将尤为严格,对滥用药情节严重的违法者还将追求刑责。
眼下正值鱼虾等水产品上市高峰期,养殖户朋友务必注意,严格执行用药名单、用量规定以及休药期要求,确保上市水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切莫以身犯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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