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临近,9月17日,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消费和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以下简称《提醒告诫函》),要求全市相关市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严格依法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政策,维护节日消费和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提醒告诫函》要求,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相应标价,避免误导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景点、出租车、停车场、道路收费站等,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不得出现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情况;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单位、网约车及外卖配送等行业,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提醒告诫函》特别提到要加强重要商品和行业价格规范:自觉规范商品价格和包装行为,不得通过过度包装、搭售贵重商品等方式变相提高价格,杜绝“天价”月饼等现象;各类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提供住宿及服务的,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收费标准,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擅自提高价格;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旅游景区不得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景区经营者以及景区内相关服务行业经营者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各有关经营者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节日期间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对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市民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影像等证据,并通过12345、12315等渠道投诉举报,维护切身合法权益。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新清远 清远日报
记者:刘洋 通讯员 刘秀媚
编辑:张洁雯
校对:洪会强
二审:刘厚斌
三审:钟倩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