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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区网络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四期)

今年以来,济阳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查处涉及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虚假资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第三批网络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济阳区陈小卤食品店生产经营行为不符合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案

2025年7月11日,济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济阳区陈小卤食品店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食品加工场所的水池、墙壁、冰箱门上存有油污及冰箱内物品摆放混乱的问题,我局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2026年5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食品加工场所冷藏柜内仍旧食材堆放混放,且存有食材未离地存放的问题。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济阳区商绝杨氏烧鸡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6年2月3日,济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济阳区商绝杨氏烧鸡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查验供货者的经营资质,从上门送货的商贩处购进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金马香油礼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八)项、第(九)项、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金马香油礼盒、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济阳区铁栓火烧店涉嫌使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案

济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济阳区铁栓火烧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在美团平台店铺宣称免配送费,实际消费者必须购买标价4元的“必选项-配送运费减5元”的虚拟商品后才能完成订单结算。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构成使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来源:济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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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整理:小编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