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陈某(化名)系某酒店经营者。202X年,陈某因涉嫌容留卖淫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为,陈某明知他人在酒店开房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未依规如实登记入住信息,提供酒店房间容留他人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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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飞全律师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介入辩护后,首先在37天内成功为陈某争取到取保候审,随后在事实细节和法律适用上同时发力。

辩护词(节选):

尊敬的检察官:

辩护人认为,陈某的行为本质上属于“管理失当”,而非主动参与容留卖淫,依法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第一,陈某作为酒店经营者,确实存在未严格管理、未按规定登记入住信息的疏漏,但她并未组织、介绍卖淫活动,更无从中分成牟利。其本质是经营管理的过失,而非主动参与犯罪。

第二,陈某在案发后如实供述,主动退还违法所得,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容留卖淫罪,专业的容留卖淫罪律师赵飞全恳请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其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有限等因素,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判决结果

检察机关作出决定:对陈某不起诉。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酒店经营者因“管理失当”被控容留卖淫罪成功争取酌定不起诉的典型案例。容留卖淫罪,专业的容留卖淫罪律师赵飞全指出,辩护律师应当准确区分经营者的管理失职与主动容留犯罪行为。对于未参与卖淫活动组织、未从中获利、仅存在管理疏漏的经营者,应当积极争取酌定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