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兴安省(Hưng Yên),一起案件在调查另一起案件时被意外发现。
太原省(Thái Nguyên)公安在调查一起毒品案时,发现阮文新(Nguyễn Văn Tân,1991年出生)有与未满16岁人员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案卷随后被移送到兴安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机关核实。
核实结果,还原了这样一条时间线。
2022年初,阮文新与Đ.P.T.(2006年10月16日出生,宣光省人)相识。两人都在兴安省安美乡(xã Yên Mỹ)打工。
2022年6月,两人产生感情,随后一起到安美乡的旅馆发生性关系。当时,Đ.P.T.未满16岁。
2022年8月,Đ.P.T.发现自己怀孕,告诉了阮文新及其家人。
双方家庭同意后,2022年11月,两人举办了婚礼。但因Đ.P.T.未到法定年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举办婚礼后,两人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Đ.P.T.及其家人没有向职能部门报告阮文新与未满16岁的T.发生性关系一事。新也没有因这一行为被处理。
直到2026年9月7日,兴安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机关对阮文新以“与13岁以上16岁以下人员发生性关系罪”立案起诉。
根据越南《刑法》,与13岁以上16岁以下人员发生性关系,即使双方“自愿”,也构成犯罪。这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嫌疑人阮文新在警局 - 照片:兴安省警察局
在这个案件中,有几个细节值得注意。
第一,两人发生性关系时,Đ.P.T.未满16岁。根据起诉书,时间是2022年6月。Đ.P.T.出生于2006年10月16日。也就是说,当时她15岁8个月。
第二,双方家庭“同意”并举办了婚礼。但根据越南法律,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不能办理结婚登记。举办婚礼不等于合法婚姻。
第三,Đ.P.T.及其家人没有报告,新也没有被处理。直到另一起案件的调查中,这一行为才被发现。
第四,案件发生至今已超过4年。但根据越南法律,此类犯罪的追诉时效可能尚未届满,因此仍被立案。
兴安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机关通过此案提醒家长和学校:需要加强对子女的关心、管理和教育,传授性知识、生殖健康知识和预防性侵害技能。
这个提醒,不是客套话。
一个15岁的女孩,打工时认识了一个31岁的男人。半年后怀孕。双方家庭“同意”,办了婚礼。四年后,男人被立案起诉。
这四年里,那个女孩从15岁长到19岁。她可能已经习惯了“妻子”和“母亲”的身份。但现在,她的“丈夫”面临刑事指控。
法律是法律。感情是感情。但当两者冲突时,法律划出了底线:未满16岁,没有“自愿”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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