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西兰争议仲裁庭针对一名自称旅行代理、声称可以购买“折扣机票”的女子,因收取顾客5350纽币后始终未能出票做出判决,裁定该女子全额退款!
更值得关注的是,裁决显示,可能还有30人甚至更多曾以类似方式向该女子支付机票款,却未收到机票。从公开案情看,案件相关方均为华人。
根据相关人士透露,该事件疑似为天维网去年曾报道过的“新西兰华人买到‘假机票’事件”。
示意图。
这起案件今年3月在新西兰争议仲裁庭审理,裁决结果于9月公布。
据裁决文件,购票女子去年7月在一家太平绅士(JP)办公室办事时,首次遇到涉事女子。对方主动介绍自己是售票/旅行代理,称自己“在海外工作,可通过多家国际航空公司获得价格优惠的机票”。
双方随后互加微信联系。经过沟通,购票女子支付5350纽币,购买原定于去年12月19日出发的机票。
然而,付款后机票一直没有提供。购票女子最终向仲裁庭申请,要求追回全部款项。
她起初还与另外5人共同申请,这5人同样表示自己已付款买机票,但始终没有拿到票。由于仲裁庭一次只能审理一名申请人的个案,其余申请人撤回联合申请,之后可分别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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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裁判员Bernadine Hannan指出,目前已有多起针对涉事女子销售机票的申请,类似案件“可能多达30起甚至更多”。
涉事女子在庭上辩称,自己确实参与销售机票,但只是替第三方代理,并按每张机票获得佣金。她称,真正误导她、应承担损失责任的是第三方。
裁决文件未公开涉事女子、购票女子及第三方的姓名。
裁判员接受涉事女子可能确实是在替第三方销售机票,也可能同样受到误导;但这并不能免除她对购票人的责任。
裁判员认为,购票女子是直接与涉事女子达成购票协议的,且对方承诺提供机票。既然机票最终没有提供,就属于“完全未履行对价”,购票人有权获得全额退款。
仲裁庭特别指出,涉事女子是在公共场所主动接触购票女子,并主动推销“优惠机票”。购票女子并非主动寻找代理,也没有证据显示对方曾明确说明“自己只是代表第三方行事”。
虽然5350纽币最终汇入的银行账户属于第三方,但裁判员认为,这并不改变双方之间已形成直接合同关系的事实。
在没有清楚披露代理关系的情况下,涉事女子直接向顾客承诺提供机票,就应对无法出票的后果负责,不能简单将责任转嫁给所谓第三方。
最终,仲裁庭裁定涉事女子向购票女子退还5350纽币。
这起案件也提醒消费者,通过私人微信、社交平台购买机票时,遇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折扣票”,一定要多核实几步!
确认对方是否为正规注册旅行代理;
要求提供航空公司订位编号,并自行到航空公司官网核验;
付款前确认收款人、合同主体和退款规则;
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所有承诺内容;
若对方持续拖延出票,应尽早咨询消费者权益机构或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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