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日本外务省又出来找茬了。这次盯上的是中国在东海专属经济区内的油气田开采活动,声称在所谓"日中中间线"中方一侧海域发现中国移动式油气田开采船在作业,言下之意,中国在自己家门口搞建设,还得先跟日本打个招呼,纯属找茬。从国际法条方面说,1945年《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日本主权限于四岛”东海的东界是琉球群岛,日本其实没资格来说我国东海专属经济区与琉球群岛界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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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上东海大陆架非常平坦,东西横跨数百公里,坡度变化却不到还1°,其平均水深也不足200米,中国的钓鱼岛和赤尾屿等岛屿都位于其东南边缘,东侧的冲绳海槽深度却在2000米以上,我国开发天然气之后可以通过管道很方便地输送到长三角发达地区使用,虽然量不算大,但胜在距离近。

东海包括大陆架和海槽(也就是槽形的海底盆地),其中大陆架部分是中国大陆在海里的自然延伸,我国主张专属经济区到大陆架边缘。不过,由于东海大陆架的最大宽度只有大概360海里,而中日两国都有权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所以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主张海域的重叠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中国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自然延伸原则是指沿海国陆地领土向海洋和海下的自然延伸,但必须要得到科学证明。它是确定大陆架范围、划界的一项首要和基本法律原则,这一点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中也得到了肯定。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宽度从领海基线向外算起可以扩展至200海里,也就是专属经济区的范围是一致的。但如果此时大陆架延伸还没有结束,最大可延伸至350海里,此外就属于是国际公共海底了。

根据科学勘测表明,东海大陆架在地质构造、地貌性质、沉积物属性以及古地理特征等方面都和中国大陆完全一致,是中国大陆自然延伸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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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条件方面,老天爷也不会帮日本。在东海油气田与日本本土之间隔着一道南北延伸长840公里,宽度两百公里,水深大部分超过1000米的海槽,这道天堑导致日本根本无法铺设天然气管道将东海天然气输送回本的九州岛,看着中国开发只能干着急。

除非他们有一种高端海洋天然气开采装备——F-LNG,中文叫浮式液化天然气装置,能将海洋开采的天然气脱硫脱水冷却液化过程,全部集成到一条巨型平台船上,被称为“造船工业皇冠上的新明珠”,比液化天然气输船——LNG运输船更难。有这种设备,可以像渔船一样全球海洋里溜达开采,在船上处理好之后,由LNG船运回。然而,这种装备只有中国和韩国能造,韩日之间海洋权益也有争议,不可能卖这种设备给日本。就算是搞到这种设备,经济性也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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