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一个变化格外引人关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看网络直播和音视频、用社交软件,以及使用可能影响认知的人工智能服务都要通过未成年人模式来提供。平台一旦识别出用户是未成年人,就要主动切换模式。
说起未成年人模式,家长并不陌生。手机里有“青少年模式”,视频平台有时间限制,游戏也有防沉迷系统。然而现实问题是:模式虽然有了,用不用、什么时候用,很大程度上仍取决于孩子愿不愿意开、家长有没有精力管。有人嫌麻烦不开,有人想办法退出,还有人通过换账号、换设备等方式绕开限制。平台也总觉得自己提供了未成年人模式,就算尽到义务了,用户怎么选择不干自己的事儿。
此次征求意见稿释放出的一个鲜明信号,就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能只靠“自觉开启”。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言,特定网络服务必须通过未成年人模式提供,平台还要具备未成年人用户识别能力。换句话说,保护机制从“你愿意开,我就保护”,进一步转向“只要识别出来,就应主动保护”。这一步相当关键。未成年人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能力、风险辨别能力还在形成过程中,却面对越来越精细的算法推荐、越来越强的互动反馈和越来越丰富的消费场景。成年人尚可能沉迷其中,更不能简单要求孩子完全依靠自律抵挡。
识别是否为未成年人,也不再只是走过场。平台掌握账号、内容分发和算法推荐,也最有条件在服务入口处识别风险、设置边界。征求意见稿提出,可以综合运用法定身份证件、国家网络身份认证、非存储式一次性人脸核验、行为特征识别等多种方式提高识别精准度,同时要求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这意味着,平台今后只在页面上摆一个“青少年模式”入口,不算完成责任,而要真正解决“谁是未成年人”“识别后怎么办”“模式能不能被轻易绕过”等实际问题。
新规并不是给平台“上锁”,更是在给未成年人加上一道安全门。智能终端要具备未成年人模式联动、一键切换、退出核验、防绕过以及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管理等能力;应用商店要科学评估应用程序适龄范围,不符合适用年龄的要限制下载和安装;平台则要管好内容、算法和服务边界。陌生人网络社交、虚拟亲属和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服务等,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不得设置诱导未成年人情感依赖、沉迷以及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既避免“各管一段、处处漏风”,又提防新变化新风险,这样的保护才算真正织密。
从“设置模式”到“必须使用模式”,从“用户主动开启”到“平台主动识别”,改变的并不只是一个开关,而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责任顺序。成年人和互联网企业多承担一份责任,把必要的护栏立起来,未成年人才能在网络世界里走得更稳、更远。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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