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马鑫洋9月22日报道: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不少年轻人早早做好了假期旅行和观看演唱会的计划。为了拍出满意的大片,他们纷纷选择在网上租借高端手机,二手租赁市场又将迎来一波热潮。然而,这一新兴消费模式早已被不法分子盯上,成为其行骗的工具。前不久,长宁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在二手交易平台以租赁手机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最终落入法网。
杨某某是一名00后大专生。2024年11月,他按学校统一安排,进入某公司实习工作。因平时和女友吃穿用度开销不小,还动不动出去旅游,手头一直紧巴巴。缺钱缺急了,他便动起了歪脑筋。2025年3月的某一天,杨某某在浏览某二手交易平台时,盯上了王女士出租的一台高价三星品牌手机。在和王女士沟通时,他表现得态度恳切、礼貌周到。“我是在校大学生,因观看演唱会需要摄像,想租赁您的手机三天。”为了获取王女士的信任,杨某某还主动向对方发送了“自己”的身份证件,并支付了320元租借费。这让王女士觉得对方十分靠谱,便将手机通过快递寄至其指定住处。
然而,租赁期满后,杨某某却并未主动归还。经王女士多次催促,杨某某耍起了小聪明。他将手机数据线、手机壳等配件装入快递包裹寄回,以此伪装成已归还手机的假象。“我收到快递拆开一看,里面就一个手机壳和一根数据线,手机根本不见踪影。”王女士气愤地说。
待王女士线上质问时,杨某某便以“手头紧、手机已经卖了、等发了工资分期还”等理由拖延时间,甚至还写下了欠条,但他的承诺从未兑现,一个多月后更是直接失联。事实上,杨某某收到手机后不久,便迅速以抵押的名义到附近的二手手机店销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很快挥霍一空。
2025年3月,公安机关接到王女士报警后,通过平台交易记录、快递物流信息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逐步锁定了杨某某。同年7月,杨某某被抓获归案。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罪行,并坦白自己发给王女士的身份证和学生证照片并不是他本人,“是我同学韩某之前问我租相机时发给我的,我为了规避风险,就冒用她的信息注册了平台账号。”而韩某在接受调查时表示,“我根本不知道他拿我的身份证去诈骗,要是知道他会干违法的事,我当初肯定不会把证件照片给他”。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本案认为,杨某某采取上述方式先后骗取两名被害人的手机各一台,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6500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在二手交易平台进行贵重物品交易时,应增强防范意识,注意核实对方真实身份,通过正规平台交易并收取合理押金,保留好各类交易凭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同时,提醒广大学生群体,切勿随意将个人身份证件信息交由他人,避免被不法分子 利用,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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