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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乌鲁木齐天山机场海关关员对一票寄境外申报为“衣物”的邮件实施监管时,机检图像呈现异常特征,经查验发现包裹内有不明晶状粉末3袋,粉末毛重合计25.7克。经鉴定,3袋粉末检出合成卡西酮NEP、MDPHP,该两类物质依法认定为毒品。目前该案已移交缉私部门进一步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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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P、MDPHP属于合成卡西酮类新型毒品,成瘾性极强,滥用后易诱发幻觉、躁狂、暴力冲动,过量摄入可引发心血管疾病甚至猝死。邮寄、走私此类新型毒品,均触犯我国禁毒及刑事相关法律。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明确,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及国家管制的精神活性物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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