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确保晋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晋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增32处实时抓拍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骑行使用手机的交通违法行为监控设备,现将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

具体点位如下

1、泽州路与新市街路口(4处)

2、泽州路与文昌街路口(1处)

3、文博路与太岳街路口(4处)

4、前进路与新市街路口(4处)

5、兰花路与新市街路口(4处)

6、兰花路与凤台街路口(3处)

7、景西路与凤台街路口(4处)

8、黄华街与凤台街路口(4处)

9、畅安路与百灵街路口(4处)

晋城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出行习惯。让大家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22日

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