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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安徽法治报》头版头条

“习近平法治思想润江淮”栏目

原标题

以诉促改倒逼履职

检察公益诉讼还苇河清流

记者 聂学剑

苇河,位于临泉县境内,全长27.5公里,流经宋集、滑集、吕寨等乡镇,最终汇入谷河。它曾是沿岸村民记忆中的碧水清流,也一度沦为让人掩鼻而过的“臭水沟”。而如今,河水清了,两岸绿了,村民的笑容回来了——这背后,是一场持续近一年的公益诉讼监督接力。近日,由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该起公益诉讼案,也入选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专刊典型案例。

2025年5月,临泉检方在“河长+检察长”巡河活动中,发现苇河滑集段水体发黑、恶臭扑鼻。无人机升空航拍,画面让人揪心:沿岸多家餐饮经营户餐厨废水、废油、废渣直排入河;生活污水管网破损严重,截污功能基本失效;水葫芦、水花生大面积滋生,覆盖水面超3公里,绵延顺河而下。取水监测,两处点位水质均为V类。5月29日,检察院决定立案。

一纸建议,难撬真整改

6月5日,临泉县检察院依法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指出其负有污染防治职责,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苇河水体污染。8月1日,属地政府书面回复:已摸排整改35户排污主体、修建临时沉淀池、打捞河面垃圾并建立巡查机制。

但检察官没有止步于纸面结论。8月19日,实地跟进调查——沿岸仍有部分住户未接入污水管网,破损处未完全修复,河道内水生植物和垃圾依旧。再检测,水质竟进一步恶化为劣V类!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

提起公诉,倒逼动真格

9月22日,临泉县检察院履行请示审批手续后,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属地政府依法履职,确保水质达标。

法院审理期间,属地政府主动与检察院沟通对接,明确整改举措和目标。临泉县检察院邀请环保部门专业指导,敲定方案:对沿岸145家住户逐户登记检查,督促污水接入管网;系统性维修破损老化管网;组织打捞水葫芦、水花生等漂浮物;开展河道清淤,清除底泥,彻底消除水体富营养化根源。

2025年11月,属地政府反馈整改完成。临泉县检察院会同法院、属地政府现场查看——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已消除,经检测,河段水质达到Ⅲ类。11月14日,鉴于行政机关已依法履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经检察院建议,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案结事未了,碧水要长流

案件办结,但检察官的脚步没停。今年4月,临泉县检察院再次巡河,途经苇河,工作人员正在打捞河面散落垃圾,水面干净、河岸整洁,水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今年8月,阜阳市检察院检察开放日上,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座谈交流。主办检察官刘婉莹深有感触地说:“基层治理有其复杂性,行政机关履职难免存在客观困难,但这不能成为不依法履职的理由。案件办结并非检察监督的终结,只有开展持续性的跟进监督,才能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近年来,临泉县检察机关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河流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此案通过“检察建议—跟进监督—提起诉讼—协同整改—长效巩固”的全链条监督模式,实现了苇河水质的根本改善,为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样本。

一河碧水,见证的不只是生态回归,更是检察公益诉讼的刚性力量。

第10650期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终审丨郭伟 二审 丨吴荧

来源 丨安徽法治报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