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乌拉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姐妹之间的共有物分割纠纷,法官以法理为基、以亲情为纽带,解开姐妹二人多年心结,让阻隔亲情的隔墙不再是矛盾的焦点,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李某红与李某兰系亲姐妹,案涉房屋系由二人共同出资将原有房屋拆除后重新修建,建成后,按照出资比例及原有房屋大小以隔墙为界使用,妹妹分得房屋面积61.3平方米,姐姐分得140余平方米,但妹妹认为61.3平方米面积中,隔墙占了一部分面积,且该隔墙系由其单独出资承建。多年来,姐妹二人就这道隔墙的权属问题争执不休。妹妹认为隔墙由自己早年修建,所有权应当归属于自己;姐姐则提出隔墙依附于自己房屋一侧,权属应当归她。双方各执一词,原本和睦的姐妹关系,因为这一堵墙产生隔阂,矛盾不断升级,最终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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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没有简单就案办案,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实地勘查,厘清房屋布局以及隔墙现状,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法官深知,本案看似是一堵墙的权属之争,实质是手足亲情的裂痕。调解现场,法官对姐妹二人说道:“这道墙隔开的是两间房,但不该隔开你们的姐妹情。打官司争权属容易,可血脉亲情一旦伤了,很难弥补。咱们既要分清权责,更要互相体谅。”

调解过程中,法官分别与姐妹二人谈心谈话,耐心释法明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邻关系、物权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规定,向二人说明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纠纷。法官一边厘清法律边界,一边唤醒姐妹之间的亲情,劝说二人换位思考,珍惜血脉亲情。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姐妹二人的情绪逐渐平复,自愿坐下协商。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困扰两人许久的隔墙纠纷圆满化解,横亘在姐妹心中的“隔心墙”也随之消除。

下一步,龙潭法院乌拉街人民法庭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基层司法职能,聚焦农村土地、邻里类纠纷,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优先运用调解方式化解基层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以司法力量守护乡村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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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图片来源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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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