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山东省乳山市东风氧气厂因危险化学品存储不规范问题,被乳山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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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显示,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威乳)应急罚〔2026〕18 号,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本次违法事实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专用仓库内。处罚机关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责令企业改正,并处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罚款。
公开工商资料显示,山东省乳山市东风氧气厂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乳山市青山路北首,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氧气、乙炔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等业务。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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