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港股-好仓工作室

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订立融资协议,贷款人在协议条款及条件规限下提供3.00亿港元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首次提款日期起计364天。融资协议约定,若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已发行有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0%的直接或间接权益、不再是公司单一最大实益股东或不再对公司行使有效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贷款人可宣布所有债项立即到期应付。截至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约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