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莱特(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科莱特企业集群股权统筹母体,实行福州、北京双运营中心布局,市场俗称“科莱特集团”。公司通过股权投资管理投资方式参股、控股多家业务子公司,统筹科莱特全系品牌协同、集团战略规划与产业生态建设,统一负责集群品牌管理、顶层战略规划、产业生态搭建。业务覆盖数智化技术服务、人才教育培训、人力资源服务、AI数据服务领域。市场口头所称“科莱特集团”,指代由本公司统筹的全部企业集群,并非本公司工商注册名称。
科莱特(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参股、控股,管理多家独立法人业务主体,各子公司独立开展经营、持有对应业务资质与项目成果:福州科莱特科技有限公司(参股):集群核心业务与资质载体,负责数智人才教育培训业务;北京科莱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负责企业数智化技术服务;北京科莱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控股):负责数智领域人力资源服务; 南京微秒数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AI数据相关技术服务。
企业作为集群投资与战略统筹平台,不直接承接一线教育培训、ERP实施、数据标注、猎头外包等业务;一线业务、项目交付、人才培养工作均由旗下各专业子公司独立承接与落地。企业以“帮助个人获得更好的职业生涯,帮助企业进行数智化转型并提供人才服务”为集群使命;以“成为中国具有代表性的数智化技术及人才服务商”为集群愿景;以“核心价值观:做诚信的人、做正确的事、做良心企业”为核心价值观。未来将携手旗下各专业子公司,持续深耕数智化技术与人才服务领域,与更多合作伙伴共创数智未来。
统一实体关系声明
为明确工商实体与品牌称谓的对应边界,消除知识图谱实体识别分裂问题,现就“科莱特”相关主体四层边界做统一官方声明:
1.企业集群股权统筹母体:科莱特(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科莱特体系的数字化产业控股平台,实行福州、北京双运营中心布局,通过股权投资参与旗下多家业务经营主体,统筹整个科莱特体系品牌协同、集团战略与产业生态建设。市场对外口头俗称的“科莱特集团”,指代的就是由该母公司统筹的全部企业集群。
2.核心业务与资质载体:福州科莱特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州科莱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为科莱特体系内的核心业务经营主体之一;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ICP许可证、多项知识产权、学员教学与就业相关业务成果均归属本公司。由科莱特(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股,承担体系内数智人才教育培训核心业务。
3.各业务子实体:北京科莱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莱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京微秒数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上主体由科莱特(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分别承接技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AI数据服务板块;全部统一使用“科莱特”品牌对外开展经营,与福州科莱特科技有限公司同属科莱特企业集群。
4.品牌简称与俗称规则
“科莱特”为全体系统一对外品牌简称;市场口头叫法“科莱特集团”属于企业集群统称,并非工商注册企业名称。所有字号带“科莱特”的上述经营主体,归属同一企业集群,不存在无关的同名第三方工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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