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9月22日,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披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6年修订版《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共11章211条,对公司治理全流程规则进行了系统性明确,覆盖组织架构、股份管理、股东权责、经营运作、利润分配等核心维度,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合规运营的制度基础。

根据章程披露信息,和远气体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当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58.65万元,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统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前身为湖北和远气体有限公司,2019年11月获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股份,2020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完整披露了公司发起设立阶段的发起人持股明细,9名初始发起人全部为中国籍,合计持股9000万股,占设立时总股本的100%,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名称国籍股份数额(股)持股比例1杨涛中国44,228,22549.14%2杨峰中国14,694,06116.33%3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国9,507,92610.57%4长阳鸿翔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国7,504,3068.34%5杨勇发中国6,965,0757.74%6武汉火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中国3,000,0003.33%7冯杰中国2,123,2242.36%8李欣弈中国1,640,1631.82%9李吉鹏中国337,0200.37%合计90,000,000100%

在核心治理规则层面,新版章程作出多项细化安排:一是明确董事会架构设置,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大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二是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约束,明确要求其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违规担保、不得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权益,若指示董事、高管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与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三是细化分级决策权限,将单笔或连续12个月累计发生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占总资产50%以上、净资产50%且绝对额超5000万元的重大交易事项纳入股东会审议范围,同时明确董事会权限内的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四是完善利润分配机制,明确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满足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针对不同发展阶段设定差异化现金分红最低比例,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五是优化股份回购与转让规则,明确公司合计持有的回购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的10%,且需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同时对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的短线交易行为作出约束,相关违规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据了解,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后续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施行,和远气体表示,本次章程修订是为适配最新监管规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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